中 國 童 子 軍 服 務 員 訓 練 吳正宏編纂
一﹑中國童子軍運動
  早在民前二年,嚴家麟先生即在文華書院創立了幼童部;民前一年把童軍小冊譯成了中文,把幼童部的小朋友用童軍方法來訓練,是為童軍活動在我國之濫觴,一直到民國元年(1912)二月廿五日,嚴先生始在武昌文華書院創辦童子軍團,繼後許多教會學校及團體陸續組織辦團,由此童子軍運動便在我國逐漸發展;。
二﹑服務員訓練及木章訓練
  童子軍的服務員乃是採義務制度,至於服務員之專職訓練機構則一向缺乏,直至民國四十八年,吳兆棠博士(國際極偉訓練營中國分營區主任),為了倡導更多的義務服務員參與童子軍運動,乃將木章訓練制度介紹於我國,並於該年在陽明山舉辦首次童子軍木章訓練,到八十七年三月為止,木章訓練已辦理行義四次;羅浮八次;幼木八十五次;童木八十一次;在此一訓練下之服務員己逾數萬人以上,如果再加上木章基訓,則受訓人員將近數十萬之多,木章訓練的推廣,對於我國童子軍運動不但提供眾多的義務服務員,而且對改進活動的方法也貢獻不少。
  此外為因應實際需要尚設有輔導木章,其訓練之對象為社會上對童軍運動能有特殊貢獻者為限,並非人人可參加,且其訓練之課程亦僅有五天。
  木章訓練之進程如下表列:
說明班(一至三天)-有關概念之認識;
基本訓練(幼童軍三天,童子軍五天)-領導帶團初步入門;相當於中級課程;
木章訓練(幼童軍六天,童子軍七天,輔導木章五天)。
三﹑如何獲得木章
  首先欲獲得木章,必需經過木章基本訓練,訓練時間如上述,然後經過六個月後才能再申請參加木章訓練,木章訓練完後,由總會分配國家訓練營之訓練員或助理訓練員再以輔導,此時需將第一部作業繕寫,並交由輔導批閱,連同輔導會議紀錄中所做之承諾書送訓練營備查,再由訓練營核派輔導做一年之追蹤輔導,期滿之後,由輔導把觀察結果,連同承諾考核書送訓練營審核,通過之後即可獲得通知繳交費用,並擇期頒授木章證書及木章﹑領巾等。
  在考核期中,受考核者,應主動隨時與輔導取得連繫,並將承諾事項逐一做成紀錄,期滿之後,裝訂成冊送交輔導覆核,同時受考核期間,若有大的活動時,亦應主動邀請輔導前來指導,並做成紀錄。獲得木章之進程如下列:
第一部作業-理論研討;
第二部作業-受訓;
第三部作業-承諾與考核。
第四-頒授木章。
四﹑服務員的進修
  如同童子軍運動所揭示的,參加童子軍運動是自願﹑且標榜一日童軍終身童軍之奉獻,一旦身為童軍服務員,自當終身奉獻童軍運動,在這漫長之過程中,時代日新月異,如何適應因時而異之時代背景需要,身為義務服務員自當一斷的自我充實,才能領導青少年,吾人可循一.自我研究;二.參與團長進修與團行政研習;三請教專家學者,三個方向做自我不斷之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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