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新竹市全市大露營實施計畫
一、目    的:
(一)結合童軍教育知能,由青少年活動中學習體驗新事物、寓教於樂,促進身心靈健康發展。
(二)推廣正當休閒活動,培養良好人際互動關係。
(三)倡導休閒學習化之生活,培養領導才能及增進青少年正當交誼活動。
二、活 動 主 題:樂活童軍  魅力風城
三、活 動 日 期:97年6月27~29日(星期五、六、日)。
四、地    點:新竹市環保公園
五、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新竹市中國童子軍會
              新竹市女童軍會
    承辦單位:新竹市立南華國民中學         
六、協辦單位:本市各童子軍團
          七、參加組別:
(一)本市所屬各男、女童軍團,至少派二小隊參加(一小隊8人、每二小隊服務員1人)。
(二)國中學生每校一團參加(四小隊,每小隊8人,每二小隊服務員1人)。
(三)6月28日邀請本市幼童軍、國小學生組團參訪。
八、露營器材、炊具請團自備,食材由營本部統一共應。
九、課     程:透過參觀、表演、觀摩,童軍技能、傳統技藝、科學教育、水上活動民俗等融入活動中,並以露營方式呈現。
十、經     費:
(一)參加學員每人酌收新台幣300元整,(含行政費、伙食費、場地費、活動材料費、參觀活動及保險等)。         
(二)帶隊教師所需加班費用,由各校支應。
九、報           十一、報     名:請將報名表填妥後,於5月15日以前傳真本市南華國中
                5364347並e電子檔 6203251120@yahoo.com.tw詹組長
                 十二、報到時間:各組於97年6 月27日(星期五)下午3時報到。
十三、攜帶物器:
(一)小隊用具:小隊營帳,炊事箱及餐具瓦斯爐、工具箱(工具齊全)、單雙旗各二副、小隊旗、童軍棍、童軍繩、三角巾、指北針、畫筆(彩色筆)一套、小刀、舊報紙(風箏製作)自行車安全帽、急救箱、防蚊液、防蟲劑等。
(二)個人物品:背包(內有個人盥洗衣物、鞋襪、泳衣、防晒衣物、雨衣、手電筒、睡袋、睡墊、個人習慣藥品、健保卡)帆布椅等。
十四、獎   勵:辦理大露營工作績優之有功人員,報請新竹市政府予以獎
勵。
十五、大會工作人員及帶隊服務員,於籌備會及大露營期間,請原服務單位給予公(差)假登記,並於六個月內自行擇日補假二天。
十六、本實施辦法經市長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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