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第六十五期輔導人員
木章訓練實施計畫

一、目的:符應九年一貫課程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師資訓練,並提昇國中小校長擔任童軍主任委員之領導才能;以期帶動朝氣蓬勃的學校生命力,培養有效能的綜合活動領域師資,發揚童子軍做中學、日行一善、服務他人的精神。 
二、日期:自103年4月29日(週二)至5月2日(週五)止,為期四天三夜。
三、地點:苗栗縣福星山童軍營地。
四、指導單位:教育部。
五、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六、承辦單位:苗栗縣政府。
七、承辦學校:苗栗縣立大同高級中學。
八、協辦單位:苗栗縣童軍會。
九、參加對象:
(一)苗栗縣103年度國中小校長儲訓班學員(校長班9名+其他學員15名)。
(二)工作訓練人員10名(含外縣市訓練員)。 
 (三)本縣未接受輔導木章訓練之國中、小校長。

十、實施要領:

(一)依據中華民國童軍總會訂定童軍輔導木章訓練課程,實施包括組織訓練及歌唱、舞蹈、唱跳、追蹤旅行、大地遊戲、營火等研習內容。

(二)採統一教學、分組研究、創作觀摩、實際演練、座談研討、露營旅行等方式實施。

十一、組織:

 (一)大會期間設主持人、事務長、助理事務、團長、副團長等組織,執行相  關事宜。

 (二)由主持人聘請童軍總會訓練員、助理訓練員分別擔任講師及教學輔導員。

 (三)學員分編為三隊,各設隊長一人,由學員互選產生;負責學員之協調聯繫與生活服務等事宜。

 
 
十二、報名手續:
(一)參加訓練者請於即日起至103年4月15日(星期二)前填妥報名表,電子檔逕寄至大同高中學務處蘇秀玲組長【聯絡電話:(037)580566#722,E-Mail:sa8625149@webmail.mlc.edu.tw】報名,參訓費用請於4月29日(星期二)報到時繳交,報名表如後。 (如有疑問亦可詢問苗栗縣童軍會黃幸娟小姐 電話:037-334768)
(二)參訓費用:苗栗縣參加學員繳交新台幣2,000元整(含教材費及服裝、配件費),不足部份請教育處及童軍理事會補助。(外縣市參加學員繳交新台幣3,000元整。)
(二)參加人員訓練費請各服務單位酌予補助。 
十三、參加須知:
(一)凡參加人員與工作人員請原服務單位准予公差假登記。 
(二)報到時間:
      1.受訓人員:103年4月29日上午8時前。 
      2.工作人員:103年4月28日中午15時前報到。 
(三)報到地址:福星山童軍營地。(苗栗市大同里福星山20號,037-325002)
(四)報到服裝:請著標準童軍制服。
(五)住宿:露營方式。
(六)應帶物品:盥洗用具、健保卡、身分證、換洗衣物、個人藥品、拖鞋、筆、手電筒、睡袋、雨衣、童軍繩。 
(七)注意事項: 
 1.個人因健康因素需要之藥物請自行攜帶。
 2.收音機、照相機、非訓練物品請勿攜帶。 
 3.訓練期間非經核准,請勿外出或離營,否則不發給結業證書。 
十四、課程表:如附件一
十五、經費:扣除學員繳交費用,不足部份請縣府全額補助。

十六、獎勵:

(一)全程參與,表現優異工作人員,呈請縣府敘獎。

(二)參加學員熱心參與各項生活及教育活動表現優異者,頒發獎狀以資鼓勵。
十七、本辦法經苗栗縣童軍會核示並呈報中華民國童軍總會核備後施行,修正後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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