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98學年度國民中學童軍教育聯團露營活動實施計畫 |
一、依據:
(一)教育部83年3月10日台83社012409號函。
(二)教育局98學年度行事曆。
二、目的:
(一)落實九年一貫課程「綜合活動學習領域」教學,結合鄉土教育、露營活動、探索課程,
達成實踐、體驗、省思的核心教學及提昇學生基本能力為目的。
(二)透過童軍聯團露營活動,深化童軍教育、生活技能、團隊合作、校際交流,增進童軍
教育之學習效果。
(三)營造「友善」、「負責」、「孝順」、「感恩」、「尊重」、「合作」、「寬恕」之
學習環境,具體實踐童軍諾言、規律、銘言,以發展品德及公民教育為宗旨。
(四)培養青少年熱愛大自然及野外活動的興趣,從活動過程中,學習現代國民應具基本知識、
能力及作為, 以適應二十一世紀生活。
三、指導單位:
(一)教育部
(二)高雄市政府
(三)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四)中華民國女童軍總會
四、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五、承辦單位:高雄市立苓雅國民中學
六、協辦單位:
(一)高雄市童軍會
(二)高雄市女童軍會
(三)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國教輔導團
(四)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
七、 辦理日期:
98年12月10(星期四)至12日(星期六),計三天兩夜
八、 辦理地點:
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
九、 大會主題:
「幸福高雄 創新紀元」(Felicity of
Kaohsiung Age of Innovation)
十、 大會組織及工作分配:
(附件一、二)
十一、 活動內容:(附件三)
(一) 營地建設
(二) 開幕典禮
(三) 童軍技能考驗
(四) 生態體驗
(五) 鄉土活動
(六) 趣味競賽
(七) 化妝遊行
(八) 才藝之夜
(九) 營火
(十) 成果展示
(十一) 閉幕典禮
十二、 參加對象:
(一) 本市市立各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國中部)每校至少組一團參加,每團36人為原則
(含團長1人及副團長3人)。
(二) 發公文邀請鄰近縣市各國民中學組團參加。
(三) 邀請本市各私立學校國中部及社區童軍組團參加。
十三、 報名、繳費日期及地點:
98年10月2日(五)至10月9日(五)上午8時~12時、下午14時~16時,先將完整報名資料
E-mail到kenmin@kcg.gov.tw,在於24小時內前往苓雅國中總務處報名、繳費與繳交報
名紙本資料。
十四、 經費來源:
(一)
教育局專款補助預算經費。
(二) 參加人員(團長、副團長、童軍)繳費。
十五、 繳費說明:
(一) 參加團長、副團長、童軍每人繳費1,350元(含膳食、資料、活動、場地、保險)等費用。
(二) 團長及副團長之參加費各校相關經費支付,童軍部分由學生自付600元,各校補助750元
為原則。
(三) 各團繳交行政費2,000元,由學校相關經費支付。各校組團超過一團者,仍以繳交2,000元
為限, 冀望各校熱烈組團參加。
(四) 往返營地之交通工具及炊具、營帳、燈具、瓦斯、個人餐具、睡袋等依往例請自理。
十六、大會工作人員由教育局核發聘函,活動期間、團長會議等大會工作人員、服務員及各校團長給予
公假並課務派代,另夜間及假日工作,於活動結束後6個月內,在不影響課務下補假2天。
十七、辦理本活動績優工作人員,依教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辦理敘獎。
十八、附錄:
請各校製作童軍教育成果,以全開壁報紙直式製作一片,並裱於夾板上,用塑膠膜保護,
於報到時繳交,作為成果展示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