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98學年度幼童軍大會活動計畫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98年8月17日高市教四字第0980033050號函辦理。
二、目的:
(一)辦理幼童軍活動落實九年一貫課程品德教育、「綜合活動」學習領域及鄉土教學活動。
(二)加強幼童軍團體活動課程,培養尊重生命、孝親尊長、負責盡責、誠實信用、團隊合作的良好品德。
(三)安排幼童軍技能考驗,訓練團隊合作及生活技能,培養做事有品質、生活有品味的健康公民。
(四)利用露營活動發揚幼童軍精神,實踐品德教育之核心價值及其行為準則,並轉化為
情感及行動的實際能力,以達到關懷人群,行善教育之目的。
(五)透過幼童軍活動能關懷所生活的這片大地,愛護環境,珍惜資源,讓地球生命永續,
開創美麗新世界。
(六)邀請家長、市民參加幼童軍活動,提升對於品德教育之重視,共同推動品德教育
達到親職教育、終身教育之目的。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
高雄市政府
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四、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五、承辦單位:高雄市左營區福山國民小學
六、協辦單位:高雄市童軍會
高雄市女童軍會
高雄市幼童軍資源中心
高雄市國教輔導團綜合活動學習領域
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
七、舉辦日期:中華民國98年11月11、12、13日(星期三、四、五)計三天二夜,分二梯次舉行。
八、舉辦地點: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營地
九、大會主題:展活力、樂行善、愛地球。
十、活動原則:
(一)大會設營本部,擬定各項籌備事項及負責主持全體活動,其餘活動均為分營分團進行各項活動。
(二)以南北大會師為原則,分兩梯次,分別成立四個營區進行各項活動。
(三)活動日程為每梯次兩天一夜(今年以北區為第一梯次,南區為第二梯次),藉體能活動、參觀欣賞、模組競賽、唱和跳等,實施生活及品德教育,加強團隊群育陶冶,發揮人生以服務為目的之精神。
十一、參加人數:
(一)每校至少參加一團。(每團以4小隊為原則,至多為6小隊)
(二)每團人數以36人為原則(含團長1名、服務員3名、幼童軍32名),至多48名幼童軍。
十二、參加經費:
(一)各單位參加人員交通及保險由各校自行處理外,食宿經費均由各學校依照大會規定標準繳交或自理。
(二)大會活動經費由教育部、高雄市政府教育局補助、高雄市童軍會及高雄市女童軍會酌予補助外,各校以團為單位繳納行政費新台幣3000元整,另每增加一團,增收新台幣2000元整。(大會備收據)
(三)各團長及服務員應繳納之大會費用及交通費,由各校相關經費勻支。
十三、大會活動內容規劃表:如附件
十四、大會活動經費預算表:如附件
十五、大會工作人員:
營本部主任:福山國小鄭金治校長
總幹事:韋淑美主任
副總幹事:張仁至主任、劉俊男主任、王秀喜主任、廖盛勇主任。
忠孝分營:民族國小陳棨信校長 仁愛分營:河濱國小吳秋惠校長
信義分營:後勁國小楊光明校長 和平分營:加昌國小張清茂校長
營地組:翠屏國中小羅振宏校長 器材組:莊敬國小劉維奪校長
活動組:援中國小蕭木川校長 膳食組:鼓岩國小梁明芳校長
生輔組:民族國小陳棨信校長 危管組:大同國小簡淑彬校長
新聞組:忠孝國小劉秋珍校長 行政組:福山國小曾明祺組長
佈置組:福山國小陳麗旭組長 事務組:福山國小林義昇組長
財務組:福山國小劉素珠組長 會計組:福山國小吳美燁主任
資訊組:福山國小姜龍翔老師 醫務組:福山國小劉桂香護理師
十六、報名時間、地點:請各校於98年9月16至21日(星期三至星期一)網路報名並經確認、統計款項後,於9月22、23日各校至教育局統一繳款。
福山網址http://163.32.247.66,聯絡人韋淑美主任、電話:(07)3487633轉211。
十七、大會代辦膳食登記服務:歡迎各校團踴躍訂餐,方便活動進行。膳食登記表請於報名時間內網路填寫完成,澄清湖青年活動中心配合各校報名繳費,於9月22、23日派人至教育局收費。
十八、大會工作人員由教育局核發聘函,活動期間、各分營會議、團長會議等大會工作人員及各校團長給予公假並課務派代,服務員於活動期間給予公假並課務派代。
十九、績優工作人員獎勵辦法,依教育專業人員獎懲標準辦理。
二十、本計畫經籌備會議通過,陳報教育局核備後實施,未盡事宜提工作會報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