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98年度童軍團業務知能研習暨自然生態觀察活動
           
一、目    的:()宣導政府教育政令,配合九年一貫教育綜合學習領域,
研討如何實施童軍教育及推展青少年知能活動。
()透過實務研討與經驗交流,熟悉童軍社團教學與行政
作業落實童軍教育與團體活動課程。
             ()結合研習與生態觀察活動,增進動植物生態環境教育
及保育觀念,增廣教師見聞,豐富教學教材。
二、主辦單位:雲林縣政府
三、承辦單位:雲林縣中國童子軍會
四、協辦單位:南陽國小
五、舉辦日期:981120~21日二天
六、舉辦地點:雲林縣教師研習中心、臺灣北海岸
七、舉辦方式:1120日上午假本縣教師研習中心辦知能研習;下午出發至縣外做自然生態觀察活動(不克參加縣外自然生態觀察活動者免繳參加費)
八、活動內容:專題演講、三項登記作業登錄研習、童軍教學與經驗交流、宣導自然生態保育、參觀八里十三行博物館、淡水古蹟博物館及鶯歌陶磁博物館,活動期間運用小隊管理制度進行研習。
九、參加對象:()98年度登記在案之童軍團主任委員或團長。
              ()主、承辦單位相關業務人員。
              ()雲林縣童軍會理、監事。
              ()本縣熱心服務之木章持有人。
十、參加人數:40(按報名繳費先後順序,額滿截止)
十一、經    費:()每人繳交參加費新台幣壹仟元整。
                ()參加研習人員請服務單位惠予公假登記。
                ()報名繳費後因事未克參加者,請於活動前一週,以同性別人員遞補,否則恕不受理。
                ()活動不足經費,由雲林縣政府專款補助。
十二、參加1120日上午知能研習人員,核給三小時研習時數(請上教師進修網(南陽國小)登錄研習時數)
十三、報名手續:參加人員填妥報名表,經主管核章後於1030日前傳
5974570並電話連繫確認;參加費以郵政匯票(匯票抬頭請寫雲林縣中國童子軍會)郵寄斗南鎮大同路400
十四、本要點經呈縣府核定後實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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