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98年單親家庭學生童軍探索體驗營活動實施計畫
一、依 據:(1)教育部98年6月26日台社(四)字第0980106759R號函辦理。
(2)屏東縣政府98年10月6日屏府教社字第0980227783號函辦理。
二、目 的:(1)提供單親家庭有參與童軍活動的機會,養成善用休閒活動的興趣。
(2)提供支持與關照,尊重個人價值差異,促進正向態度,發展領導潛能。
(3)培養正常的人格發展。
(4)了解童軍小隊制度、榮譽制度,激發向善、向上的進取心。
(5)激發學生創意,共同思考解決問題的方法,協助團隊處理合作問題,提升團隊決策力與執行力,強化團隊的凝聚力與向心力。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社教司
四、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
五、承辦單位:屏東縣童軍會
六、活動日期:民國98年11月7日至98年11月8日(星期六、日)
七、活動地點:高雄縣、高雄市
八、活動內容:活動行程表(如附件三)
九、參加對象:(1)本縣各國中、國小(含社區團)單親家庭學生。
(2)預定人數200人。
(3)工作人員及帶隊老師請服務單位給予公(差)假登記。
(4)該活動因於假日辦理,故請於活動結束後六個月內給予補假二天,
惟課務請自行調整。
十、經 費:(1)每人繳交新台幣肆佰元整(含交通費、住宿費、膳食費、保險費、材
料費、資料印刷費、礦泉水、帽子、紀念品)等,請學校酌予補助。
(2)帶隊老師參加費得由學校活動費支付。
(3)不足經費由本會籌措及教育部補助。
十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98年10月21日止,敬請配合以利作業。
十二、報名方式:(1)請填寫報名表。
(2)向屏東縣童軍會 呂淑雲幹事報名並繳費。
屏東縣童軍會 地址:屏東市建華三街71號
聯絡人:呂淑雲幹事 行動:0972025352
電 話:08-7512364 傳真:08-7512354
(3)郵政劃撥存款帳號:
戶名:屏東縣童軍會 00454450
(4)網址:http://www.scout.ptc.edu.tw
E-mail:pingscout@seed.net.tw
十三、其 他:(1)請穿著童軍服裝或各校制服、運動服,以整齊統一為原則。
(2)報到、搭車時間、地點(遊覽車接送),攜帶物品及注意事項,報名後另行通知。
(3)請參加學校事先排練1個表演節目,於晚會中表演。
十四、研習時數:本活動工作人員及帶隊老師研習時數。由縣府核定後核發。
十五、獎 勵:承辦本次活動之績優工作人員,報請縣府依規定敘獎,以資鼓勵。
十六、本計畫經呈報縣政府核備後實施,其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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