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學年度第一學期臺中市國民小學幼(女)童軍聯團活動實施計畫

壹、            依據:

一、   教育部98年6月26日台社(四)字第0980106759H號函

二、      98年度臺中市政府工作計畫。

三、      98學年度第一學期臺中市國民小學幼()童軍聯團活動籌備會會議紀錄。

貳、目的:

    一、 以聯團活動來推動學校社團活動之實施。

二、 以聯團活動來促進幼童軍及幼女童軍之間的聯誼。

三、 藉聯團活動貫徹群育,達成幼童軍及幼女童軍訓練之目的。

 

參、指導單位:教育部

 

肆、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

 

伍、承辦單位:臺中市西屯區上石國民小學

 

陸、協辦單位:臺中市童軍會

       臺中市女童軍會

              臺中市西屯區各國民小學

臺中市西屯區上石國民小學家長會

              靜宜大學

逢甲大學

柒、活動日期:981118(三)

捌、活動地點:靜宜大學

玖、活動內容:如附件一:活動程序表

拾、報名方式:

    一、報名資料e-mail至上石國小:

        請於98 10 20日(星期二)前,將報名資料e-mail           asir.chou@msa.hinet.net上石國小承辦人訓育組邱忠坤組長處(可至上石國小網站下載報名表)。

   

 

     二、確認報名完成:

    完成前述報名程序,承辦人收到郵件後會回覆e-mail予報名學校,確認報名名單與人數。若未收到回覆e-mail,請速電洽上石國小訓導處訓育組邱忠坤組長TEL2708-7412FAX2708-7413)。

拾壹、參加對象:

    一、臺中市各公私立國小幼(女)童軍團,請務必組隊參加。

二、每校(單位)至少報名ㄧ隊,每隊以學員68名搭配帶隊老師(服務員)一名為原則。

拾貳、個人攜帶服裝用品:

    一、男女幼童軍一律穿著童軍制服、平底鞋,服務員也請穿著童軍制服。

    二、個人攜帶用品:茶水、雨具(請攜帶雨衣為佳)、原子筆、健保IC卡、童軍繩、零錢(視個人需求)

 三、「進程考驗」請攜帶幼童軍手冊;幼女童軍攜帶考驗記錄簿及佩戴晉級榮譽帶。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其他隨身用品請依個人需求攜帶,但以輕便為主。

        (二)幼女童軍若需補充「考驗紀錄簿」,請事先向臺中市女童軍會(信義 國小游玉芬主任TEL2262-2005711)購買。

        (三)請各校服務員於活動中,隨時留意學童安全並隨時掌握各團人數,以利活動進行。

拾參、經費來源:

    一、教育部

     二、臺中市政府

     三、臺中市女童軍會

    四、各校男女幼童軍報名費。

    五、帶隊老師(服務員)活動費請由各校予以補助。

拾肆、參與本項活動人員及工作人員給予公假。

拾伍、辦理本項活動有功人員報請市府獎勵。

拾陸、本計畫經籌備會討論通過提報市府核可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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