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童軍會第203期幼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實施計畫
壹、依 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發展與推廣童軍教育方案」實施。
貳、目 的:
一、配合本市中小學教育革新,提昇童軍教育功能。
二、培養學校課外活動與童軍活動之義務服務員輔導知能。
三、透過童軍課外活動,以健全青少年正當休閒生活。
參、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主辦單位:臺北市童軍會。
協辦單位:臺北市文山區木柵國民小學。
肆、訓練地點:臺北市文山區木柵國民小學(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191號)。
伍、訓練日期:
1第一階段:民國103年9月27~28日。
2第二階段:民國103年10月4~5日。
陸、參加對象及人數:
一、本市各級中小學童軍教育人員及社會上熱心童軍運動之成人,品德高尚,身心健康,樂意為推展童軍運動奉獻心力者。
二、本期幼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共32人。
柒、活動內容:依據中華民國童軍國家研習營木章基本訓練辦法實施。
捌、經 費:參加人員費用請由各薦送單位自行申請相關補助。
繳費方式 訓綀名稱 |
現金收費 |
劃撥繳費 |
備 註 |
203期幼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 |
2,100元 |
2,120元 |
含伙食、平安保險、材料費等 |
玖、注意事項:
ㄧ、本活動訓練期間不安排住宿過夜。
二、報名辦法:依式填寫報名表交由所屬童軍單位推薦人簽章後,請於103年9月12日
報名截止日前傳真或郵寄臺北市童軍會,暫不繳交報名費,俟確認成班,
再行通知。
三、本活動如報名人數額滿即截止報名,由本會通知繳費。
四、受訓人員於接到本會繳費通知後,請於三日內親至本會繳交現金或至郵局郵政劃撥(劃撥手續費20元請自付,即劃撥單上請填寫2,120元),並將劃撥收據(請寫上參加人員團次、團名、參加期次、姓名)傳真至臺北市童軍會。
五、郵政劃撥戶名:「臺北市童軍會」,帳號:19031648。
會址: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23巷9號3樓。
六、報名程序:以繳完報名費始完成手續,並予編隊參加受訓,不以報名表繳交順序為依據
,完成報名後再寄發報到須知。
七、本會TEL: 2740-6110、2740-6113 , FAX:2752-6807,
E-mail: tpescout@mail.taipei.gov.tw
八、個人因健康需要之藥物請自行攜帶,營本部不提供藥品。
九、如因故不克參加者,須於活動前七天提出書面申請可退費,但須扣除報名及退費作業費
(活動費用10﹪),活動前六天起至活動結束,恕不退費。
十、主持人:葉逸信團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