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第177期幼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營實施計畫
一、目的:為培育幼童軍團領導人才,以推展幼童軍活動。
二、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教育局
三、承辦單位:臺北縣五股鄉五股國民小學
四、協辦單位:臺北縣童軍會、基隆市東勢坑營地
五、研習內容:依據中國童子軍總會國家研習營「幼童軍木章訓練」之課程日程表。
六、研習方式:依課程進度實施,採露營方式進行。
七、舉辦日期:分2階段實施--99年4月9日至11日及4月16日至18日(均為星期五、六、日)。
八、舉辦地點:基隆市東勢坑營地 (基隆市東勢坑東勢街221號,電話:【02】2457-2900)。
九、參加對象:
1.本縣各國小或社區童軍團服務員參加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結業,年滿20歲並附基
本訓練證書影本可報名參加。
2.外縣市幼童軍團服務員(含教師) 參加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結業,年滿20歲並附基
本訓練證書影本可報名參加。
十、服裝:穿整齊童軍服務員制服、休閒鞋,天冷加外套。
十一、 預定名額:24人,依報名先後順序額滿為止。
十二、 經費:參加費每人3,600元(含伙食、保險、材料等)請服務單位酌予補助。
十三、 差假:訓練期間工作人員、參加人員請惠予公(差)假課務排代。
十四、 注意事項:
1.依研習營之規定,受訓期間不得請假外出。
2.參加人員請攜帶健保卡。
十六、報名手續:
1.請將報名表填妥後連同參加費劃撥收據及幼童軍基本訓練證書影本 於99年3月29日前傳真:(02)2956-3627臺北縣童軍會(以收到上述資料為完成報名手續,參加費請郵政劃撥01659650本會帳戶)。
2.傳真後; 有「教師」身份者請上教師進修研習系統登錄以便核發研習時數。
3.有「教師」身份者除了上教師進修研習系統登錄,報名表等也要傳真,此兩項動作
缺一不可,外縣市教師發給研習條。
4.報到須知俟報名後再行通知(報到須知以e-mail至報名人員電子信箱)傳真後請打童
軍會聯絡電話:(02)2961-6379確認。
十七、本研習依規定全勤者核予43小時研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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