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慶祝九十九年童軍節大會活動實施計畫
一、依據:(1)屏東縣政府98年9月10日屏府教社字第0980211257號函。
(2)屏東縣童軍會98年9月16日(98)屏童理字第98064號函。
二、目的:(1)慶祝童軍節,增進童軍伙伴友誼,培育優秀童軍並促進其身心健康與活潑情操。
(2)體驗、學習、成長、分享,開創童軍新紀元。
三、大會主題:活力YOUNG溢,領航未來
四、活動日期:中華民國99年3月6日~7日(星期六、日)
五、慶祝大會地點:國立東港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地址:屏東縣東港鎮豐漁街66號)
六、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屏東縣童軍會
七、承辦單位:國立東港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八、協辦單位:海軍陸戰隊指揮部、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財團法人臺灣省屏東縣東港東隆宮
九、參加對象:本縣各級童軍團
十、活動內容:慶祝大會、頒發優秀童軍、優秀小隊長及獎學金、童軍技能、分站活動。
十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9年1月15日(星期五)止
十二、報名方式:國立東港海事學務處訓育組
組 長 潘冠霖 電話:08-8333131#232 傳真:08-8311762
Email::klpan@tkms.ptc.edu.tw
幹 事 黃詩萍 電話:08-8333131#230 傳真:08-8311762
十三、参加費用:
(1)每人繳交800元(含伙食、車費、保險、紀念品、活動器材、礦泉水等)
(2)不搭遊覽車者,繳交参加費用600元。
(3)相關款項請滙款至本校帳戶,戶名:中等學校基金-東港海事401專戶、
帳號:155036030028
(4)劃撥完成後請先行將收據傳真至8311762,報到時再繳交各校所劃撥收據。
(5)該活動因於假日辦理,故請於活動結束後六個月內給予補假二天,惟課務請自行調整。
十四、交通:
(1) 搭乘遊覽車者,由承辦單位派遊覽車到各校接送。
(2) 不搭遊覽車者,請自行前往。
十五、帶隊童軍團長或服務員、大會工作人員、各團主任委員請准予公(差)假,参加費用請各校全額補助,参加童軍費用,請各校酌予補助。
十六、活動須知待編團後寄發。
十七、學校或個人歡迎提供童軍相關資料或裝備、器材以供展示,請事先與承辦單位聯繫。
十八、研習時數:本活動工作人員及帶隊老師研習時數,由縣府核定後核發。
十九、獎勵:依據「屏東縣國民中小學教職員獎懲原則」辦理。
二十、本實施計劃經慶祝大會籌備會議通過,陳請縣府核備後實施,其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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