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中華民國童軍創始100年慶祝活動」請各級童軍會協同規劃
一、中華民國童軍創始於民國元年,本會決定自民國99年起至民國101年,舉辦中華民國童軍創始100年序列慶祝活動,請各級童軍會共同規劃辦理。 二、依據98年第3次總幹事會議決定,請各級童軍會於98年10月16日(星期五)前,將各級童軍會擬自行舉辦活動暨為擴大文宣應由全國共同舉辦活動之構想及建議等以電子檔案e-mail(meic@scout.org.tw)送交本會彙整。 三、本次創始100年序列慶祝活動,主軸在說明過去、現在、未來中華民國童軍培育健全國民、公民所做之努力與目標外,同時突顯100年來為童軍運動薪火相傳之義務服務員,畢其一生之力奉獻給中華民國童軍所做之努力與作為,其除為我輩童軍夥伴楷模外,更應予以肯定與表彰,為此請各級童軍會於98年10月16日(星期五)前提出各地可供訪問口述童軍歷史之先進名單及可加蒐集之有關重要童軍文物及資料,亦請以電子檔案e-mail(meic@scout.org.tw)送交本會參辦,俾併案送籌備小組派員訪談與資料彙集。 四、下載區: (一)省縣市童軍會建議辦理「中華民國童軍創始100年慶祝活動」項目表;
為辦理「中華民國童軍創始100年慶祝活動」,請 貴會協同規劃並將 貴會建議辦理活動、口述童軍歷史先進名單暨蒐集童軍文物及資料等相關文件送交本會,俾便彙整後提報籌備小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