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第66期童子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實施計畫
壹、依 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發展與推廣童軍教育方案」實施。
貳、目 的:
一、配合本市中小學教育革新,提昇童子軍教育功能。
二、培養學校課外活動與童子軍活動之義務服務員輔導知能。
三、透過童子軍課外活動,以健全青少年正當休閒生活。
參、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臺北市中國童子軍會。
協辦單位:財團法人中國童子軍陽明山活動中心。
肆、活動地點:財團法人中國童子軍陽明山活動中心。(臺北市北投區竹子湖路1-10號)
伍、活動日期:分二梯次
一、98年9月5日(六)至6日(日)。
二、98年9月26日(六)至27日(日),但提前於25日晚7:00前報到。
三、活動期間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若為學校教師者,均報教育局核請公假。
陸、參加對象及人數:
一、本市各級中小學童軍教育人員及社會上熱心童軍運動之成人,品德高尚,身心健康,樂意為推展童軍運動奉獻心力者。
二、第66期童子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共32人。
柒、活動內容:依據中國童子軍國家研習營木章基本訓練辦法實施。
捌、經 費:
繳費方式 訓綀名稱 |
現金收費 |
劃撥繳費 |
備註 |
66期童子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 |
2600元整 |
2620元整 |
含伙食、平安保險、材料費等 |
玖、注意事項:
一、報名辦法:依式填寫報名表交由所屬童軍單位推薦人簽章後,於8月21日報名截止日前傳
真或郵寄臺北市中國童子軍會,暫不繳交報名費。
二、每團如同時報名二人以上,請推薦人自行排定參加順位,並註記於報名表上。
三、報名人數如超過預定人數,基於受訓機會均等原則,於報名截止後,本會依報名單位平均分配名額,再行通知繳費。
四、受訓人員於接到本會繳費通知後,請於三日內至郵局郵政劃撥(劃撥手續費20元請自付,即劃撥單上填寫2620元),郵政劃撥抬頭:臺北市中國童子軍會,帳號:19031648並將劃撥收據(請寫上參加人員團次、團名、參加期次、姓名)傳真至臺北市中國童子軍會。會址: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23巷9號3樓 。
五、電話:2740-6110、2740-6113,傳真:2752-6807,E-mail:tpescout@tpedu.tcg.gov.tw
六、報名程序:以繳完報名費始完成手續,並予編隊參加受訓,不以報名表繳交順序為依據,完成報名後再寄發報到須知。
七、個人因健康需要之藥物請自行攜帶,營本部不提供藥品。
八、學校教師人員請攜帶進修卡備用。
九、如因故不克參加須提出書面申請,於活動前七天可退費,但須扣除報名及退費作業費(活動費用10﹪)活動前六天至活動結束,恕不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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