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童子軍第9804期羅浮考驗營實施計畫
壹、依據:中國童子軍活動進程合格標準暨各級進程考驗晉級實施辦法。
貳、目的:為拓展童軍運動,激勵羅浮童軍積極、進取、服務、奉獻精神,落實考驗及榮譽制度,培養領導才能。
参、主辦單位:中國童子軍總會
肆、承辦單位:臺北市中國童子軍會
伍、協辦單位:桃園縣童軍會
陸、活動地點:桃園縣石門國小第二校區(石門營地) 、臺北縣立石碇高中。
柒、參加資格:
一、服務羅浮考驗:已辦理98年三項登記,並獲頒授銜羅浮滿(含)一年以上之羅浮童軍。
二、授銜羅浮考驗:已辦理98年三項登記,並獲頒見習羅浮滿(含)六個月以上之羅浮童軍
捌、參加人數:
一、授銜羅浮考驗:32人,按報名先後順序,額滿為止。
二、服務羅浮考驗:16人,按報名先後順序,額滿為止。
玖、進行方式:
一、參加授銜羅浮考驗部分:
(一)參加考驗人員每人繳交參加費新臺幣3,500元整(含活動、伙食、器材、保險
等費用)。
(二)工作人員每人繳交新臺幣1,700元整(含伙食、保險等費用)。
(三)活動時間:
第一階段:六天六夜,自民國98年7月15日(星期三晚上報到)至7月21日。
第二階段:二天二夜,自民國98年10月9日(星期五晚上報到)至10月11日。
(四)第一階段7月16日及17日於桃園縣渴望園區辦理探索教育課程。
說明:以往羅浮考驗都會安排團體動力的時段,但由於時間不足,因此成果有限,
此次由於得到『中華探索教育發展協會』的大力支持,同意以最低之收費標
準嘉惠參加此次考驗營之伙伴,因此將之列為此次授銜羅浮考驗之實驗課程
(五)第一階段7月18日至21日,於石門營地辦理訓練課程。
(六)第二階段於臺北縣石碇高中辦理成果發表及成長課程。
二、參加服務羅浮考驗部分:
(一)參加考驗人員每人繳交新臺幣2,600元整(含伙食、器材、保險等費用)。
(二)工作人員每人繳交新臺幣1,700元整(含伙食、保險等費用)。
(三)活動時間:
第一階段:四天四夜,自民國98年7月17日(星期五晚上報到)至7月21日。
第二階段:二天二夜,自民國98年10月9日(星期五晚上報到)至10月11日。
第三階段:一天,民國99年2月6日(星期六)。
(四)第一階段,由工作人員安排課程及辦理討論會,討論會由參加考驗之羅浮,自行設計及訂定考驗標準,設定自己的目標及團體之目標,於第一階段至最後一階段期間,執行自己所訂定之計畫。並於第二階段時(與授銜羅浮第二階段同時),報告實施計畫、進度及心得。
(五)第三階段舉辦成果發表會,發表會流程、型式由參加服務羅浮考驗伙伴自行設
計,並製作邀請函邀請相關人員與會。
(六)服務羅浮可選擇是否參與授銜羅浮活動第一階段7月16日及17日於桃園渴望
園區辦理之探索教育課程,參加者須另繳交費用900元。
拾、報名方式:請填妥報名表,於98年6月15日以前(額滿為止),連同參加費用至臺北市
中國童子軍會繳交或自行至郵局劃撥,採郵政劃撥者請影印劃撥收據及報名表,並傳真至本會,劃撥抬頭:臺北市中國童子軍會,帳號19031648,請自付劃撥手續費每筆20元,即劃撥單上填寫2,620元或3,520元。臺北市中國
童子軍會電話:27406110、27406113,傳真:27526807。
為避免字跡模糊辨識困難,請將報名表電子檔寄至tpescout@tpedu.tcg.gov.tw備查。
拾壹、規定事項:
一、參加伙伴一律穿著童軍制服,配件齊全。
二、請於第一階段報到時依規定完成各項行前作業(如附件一)
三、完成報名後,會以活動通報進行各項後續說明及聯繫。
拾貳、本計畫經中國童子軍總會核定後實施,並公佈於中國童子軍總會羅浮考驗營網頁中,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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