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活動領域童軍知能研習-中國童子軍總會國家研習營
童子軍木章訓練實施計畫
一、目 的:(1)訓練童軍教育領導人才,加強童子軍團瞭解童子軍運動
的原理與方法,透過野外活動和小隊團體生活經驗,研究團行政以及活動領導的基本方法。
(2)輔導童軍教師改進教學方法,增進教學能力,達成教學目標,培養教師班級經營的技巧與能力。
(3)辦理九年一貫課程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課程設計。
二、指導單位:中國童子軍總會
三、主辦單位:宜蘭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宜蘭縣童軍會
五、活動地點:宜蘭縣清水童軍營地
六、活動時間:98年7月17日至19日及7月25日至27日分兩階段實施。
七、參加對象:⑴年滿二十歲參加童子軍木章基本訓練結業滿六個月。
⑵辦妥九十八年三項登記之服務員,名額以40人為限。
八、經 費:⑴參加學員費用新台幣貳仟陸佰元整請由各服務單位補助。
⑵不足經費由縣府補助或本會籌措。
九、報名方式:⑴自即日起至98年6月19日止,敬請配合以利作業。
⑵請填寫報名表,將報名表由所屬童軍會蓋章連同童子軍
木章基本訓練結業證書影本(未附影本視同資格不符)
傳真至宜縣童軍會並繳費(本縣參加教師除傳真報名表
外,另請上網報名宜蘭縣教育資訊網http://140.111.66.152/train/)。
住址:宜蘭縣羅東鎮禮運路55號
電話:03-9559844 傳真:03-9559874
郵政劃撥存款帳號:19164826 戶名:宜蘭縣童軍會
十、其 他:⑴參加學員:受訓成績及格,由中國童子軍國家研習營頒
給結訓證書。
⑵訓練期間:受訓學員請准予公(差)假登記,受訓學員
參加費請由機關學校支付。
⑶工作人員:需提前一天到達營地,工作會議及訓練期間
請准予公(差)假登記。
⑷請學校依權責6個月內補休假核處,惟課務請自行調整。
十一、參加須知:⑴受訓學員請於98年7月17日(星期五)上午8時前
抵達營地(宜蘭縣三星鄉清水營地)希望注意交通安
全。
⑵請穿著標準童軍制服,攜帶便於運動素色衣服,盥洗
用具、睡袋、睡墊;拖鞋、活動用便鞋、雨衣、原子
筆、手電筒、個人隨身藥品及健保卡等。
⑶訓練期間,須膳宿營地,不得外出。
十二、研習時數:本研習營工作人員及參加人員核發研習時數。
十三、本計畫經呈報縣政府核備後實施,其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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