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童子軍國家研習營(第153期童子軍木章訓練營)實施計畫
一、目的:
(一)增進本縣國中教師對童軍運動、綜合活動領域課程童軍知能之體認。
(二)透過理論與實務之探討歷程,培育童子軍團領導人才。
二、指導單位:臺北縣政府。
三、主辦單位:臺北縣童軍會。
四、承辦學校:臺北縣立新泰國民中學。
五、研習內容:依據中國童子軍總會國家研習營「童子軍木章訓練」之課程日程表。
六、研習方式:依課程進度實施,採露營方式進行伙食採小隊制,飲食全素者請註明。
七、舉辦日期:97年2月2日至7日(星期一—星期六)。
八、舉辦地點:臺北縣立坪林國民中學(坪林鄉國中路4號)。電話:(02)2665-6210。
九、參加對象:
(一)本縣各國中教師、童軍團服務員(含外縣市),參加童軍木章基本訓練結業滿6個月者。
附基本訓練證書影本可報名參加。
(二)本縣各大專院校羅浮童軍年滿20歲(含外縣市),參加童軍木章基本訓練結業滿6個月
者,附基本訓練證書影本可報名參加。
十、預定人數:32人。
十一、 經費:參加費用4,100元(含餐費、保險、材料費等)請服務單位酌予補助。
十二、差假: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訓練期間,敬請惠予公假。
十三、報名手續
(一) 將報名表填妥並附基本訓練證書影本(否則視同資格不符)於98年1月5日前連同參加費
劃撥收據影本由所屬童軍會蓋章後傳真至臺北縣童軍會FAX:(02)2956-3627,傳真後
請打聯絡電話確認。
(二) 報到須知俟報名後再以e-mail通知, 童軍會聯絡電話:(02)2961-6379。
十四、本研習依臺北縣政府規定核發43小時研習時數。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