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97年身心障礙學生童軍融合體驗營活動實施計畫
一、依 據:(1)教育部
(2)屏東縣政府
二、目 的:(1)為使身心障礙學生從做中學、學中做,從童軍活動中培養高尚的情操,將來成為良好的社會公民。
(2)激起身心障礙學生悅納自己,培養自尊、自重、自愛的高尚情操,確立積極進取的人生觀。
(3)促使身心障礙學生審視自我生活規範,妥於安置生涯規劃,以期創造美好的未來。
(4)透過參觀、探索體驗等活動,體驗生命、關懷自然生態進而培養新世紀有能力、愛護自然生態、主動學習互助合作的好學生。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社教司
四、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
五、承辦單位:
六、協辦單位:屏東縣立墾丁國小
七、活動地點:屏東縣墾丁國小、滿州鄉、恆春鎮
八、活動日期:
九、活動內容:活動行程表(如附件二)
十、參加對象:(1)本縣高中、高職、國中、國小(五、六年級)身心障礙學生(必須領有殘障手冊)(每名均需陪同教師1名及普通班學生1名),參加人數總計150名。
(2)工作人員及帶隊老師請服務單位給予公(差)假登記。
(3)該活動因於假日辦理,故請於活動結束後六個月內給予補假二天,惟課務請自行調整。
十一、經 費:(1)普通班學生每人繳交新台幣伍佰元整(含交通費、住宿費、膳食費、保險費、材料費、資料印刷費、礦泉水、帽子)等,請學校酌予補助。
(2)身心障礙學生及帶隊老師免繳參加費。
(3)不足經費由本會籌措及教育部補助。
十二、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97年10月15日止,敬請配合以利作業。
十三、報名方式:(1)請填寫報名表(如附件一)
(2)向
聯絡人:呂淑雲幹事 行動:0972025352
電 話:08-7512364 傳真:08-7512354
(3)郵政劃撥存款帳號:
戶名:
(4)網址:http://www.scout.ptc.edu.tw
E-mail:pingscout@seed.net.tw
十四、參加須知:(1)請穿著童軍服裝或各校制服、運動服,以整齊統一為原則。
(2)滿州、恆春、牡丹、獅子鄉等學校請自行到墾丁國小報到。
(3)報到、搭車時間、地點,攜帶物品及注意事項,報名後另行通知。
(4)請參加學校事先排練1個節目,於營火晚會中表演。
十五、研習時數:本活動工作人員及帶隊老師核發16小時研習時數(如活動行程表)。
十六、獎勵:承辦本次活動之績優工作人員,報請縣府依規定敘獎,以資鼓勵。
十七、本計畫經呈報縣政府核備後實施,其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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