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中國童子軍會97年度兒童親子營實施計畫
一、 目的:
1、提倡學童參與戶外活動,落實全方位教育精神,以培育健全國民。
      2、發揮小隊精神,激發兒童學習潛能。
      3、培養兒童才能,爭取榮譽,完成團隊任務。
      4、加強親職教育,增進親子情感,促進祥和社會。
二、 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
三、 承辦單位:桃園縣中國童子軍會
四、 時間:97年11月29至30日(兩天一夜,星期六、日)。
五、 地點:新竹小叮噹科學遊樂區(新竹縣新豐鄉上坑村坑子口102-1號),
           電話:03-5592132-8)
六、 組織:
1、大會置會長一人、副會長一至三人、營主任一人、總幹事一人;下設行政、活動、營地、安全等各工作組,各組置組長一人,副組長一人、組員若干人。
2、大會分五團;每團四小隊,每小隊十人,其中服務員一人、家長一人、小狼八人。每團置團長一人、副團長一人,由大會聘派。
七、 參加對象:桃園縣國小三至六年級男女學生均可組隊參加。
八、 參加人數:大會參加人數二百人,每團四十人,計五團。每校均應組成小 
隊或若干小隊報名參加。
九、 舉辦方式:舍營方式辦理,供膳。
十、 活動內容:親子活動、分站活動、遊戲、科學戰士、環保活動、DIY(彩繪)、
               營火、交誼與服務等活動(日程表如附件一)。
十一、經費:學生、家長每人繳交參加費新台幣壹仟柒佰元整(內含行政、車
             資、膳宿、門票費、保險、活動器材等費用)。每小隊隨隊服務
             一人免繳費。
十二、報名手續:97年11月23日前將報名表及參加費一併向桃園縣中國童子
                軍會報名。(報名表如附件二)
十三、各校可事先練唱:晚會歌、營火燒著、餘燼及唱跳歌曲。
十四、有關報到時間、地點、攜帶物品及注意事項另行通知,參加大會工作人員及帶隊老師活動期間,請准予公(差)假登記,並在不支領代課費及影響課務原則下,於六個月內擇日補假,全程參予人員、教師核給研習時數12小時。
十五、本辦法經童軍會通過,報請桃園縣政府核定後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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