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高雄市童軍會第63期幼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實施計畫
壹、目 的:一、培育支持童軍運動的社會菁英對於童軍教育之認知,提昇社區童軍教育生活化功能。
二、培養學校課外活動與童軍活動之義務服務員輔導知能。
三、透過童軍課外活動,以健全青少年正當休閒生活。
貳、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主辦單位:高雄市童軍會。
協辦單位:高雄市大寮區忠義國民小學、本會社區發展委員會。
參、訓練日期:第一階段:104年8月9日(星期日)。
第二階段:104年8月15日(星期六)至104年8月16日(星期日)。
肆、訓練地點:高雄市大寮區忠義國民小學營地(高雄市大寮區忠義路1號)。
伍、參加對象:本市各級國民中小學、幼稚園教育人員及社區熱心童軍運動之成人,品德高尚,身心健康,樂意為推展童軍運動奉獻心力者。
陸、名 額: 32名;額滿為止。
柒、報名方式:參加人員依式填寫報名表交由所屬單位推薦人簽章。
捌、經 費:一、參加人員每人應繳交訓練費新台幣2,200元整(含伙食、平安
保險、書籍、材料費等),並請由各薦送單位酌予補助。
二、訓練費新台幣2,200元整,請匯入本會高雄銀行,戶名:高雄
市童軍會,帳號:102-103-060530。並於7月20日(星期一)
前,請將報名表及繳費收據影本郵寄或傳真至高雄市童軍會
(80054 高雄市新興區五福二路218號(董桂蘭收);聯絡電話:
07-2727127轉2020;傳真電話:07-2159839 )。
玖、組織及工作分配:
一、主持人(團長)由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遴聘三顆木章持有人擔任。
二、訓練服務員(副團長)及其他工作人員,另行洽聘。
拾、課程與考核:
一、訓練內容:依據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課程實施。
二、訓練方法:以講授、研討、示範為主,以習作、演示、生活考核評鑑為輔。
三、參加學員於訓練期間能熱心學習完成課程者,給予結業證書;
訓練期間凡因事、病假或其他原因請假獲准中途離營者,保
存受訓紀錄及保留結業證書。
拾壹、個人因健康需要之藥物請自行攜帶,營本部不提供藥品。
拾貳、如因不克参加者,須於活動前七天提出書面申請可退費,但須扣除報名及退費作業費(活動費用10%),活動前六天至活動結束,恕不退費。
拾參、凡參加人員與工作人員,請原服務單位准予公假。
一、參加學員:104年8月9日至8月9日及8月15至16日。
二、工作人員:104年8月8日至8月9日及8月14至16日。
拾肆、本實施計畫經高雄市童軍會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