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新竹市全市大露營實施計畫
一、目 的:
(一)配合教育部推動終身學習行動年331日行一善活動與推動童軍教育及知能,由青少年活動中學習體驗新事物、寓教於樂,促進身心靈健康發展
(二)推廣正當休閒活動,培養良好人際互動關係。
(三)倡導休閒學習化之生活,培養領導才能及增進青少年正當交誼活動。
二、活動主題:龍來行善樂童軍
三、活動日期:101年6月29日~7月1日(星期五、六、日)
四、地 點:新竹市環保公園
五、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新竹市童軍會 新竹市女童軍會
承辦單位:新竹市立香山高中
六、協辦單位:新竹市立南華國民中學 本市各童軍團
七、參加組別:
(一)國中學生每校至少一團參加(四小隊,每小隊10人,每二小隊至少服務員1人)。
(二)本市所屬各男、女童軍團,請派二小隊參加(一小隊10人、每二小隊至少服務員1人)。
(三)為擴大童軍參與級別激發學習潛能,邀請本市國小高年級具童軍訓練之幼童軍(幼女童軍)參加、行義、羅浮童軍參與服務。
八、露營器材、炊具請各團自備,食材由營本部統一供應。
九、課 程:透過表演、觀摩,童軍技能、傳統技藝、水上活動、社會服務等融入活動中,並以露營方式呈現。
十、經 費:參加學員每人酌收新台幣400元整,含行政費、伙食費、場地費、活動材料費及保險費等。
十一、報名:參加人員請以「校」(團)為單位,請將報名表、晚會(營火)表演節目單填妥後,於5/4(五)以前e-mail至本市香山高中demon5227@gmail.com學務處訓育組林宛蓉組長(報名表與表演節目單紙本部份,亦請於核章後一併送逹)。學員參加費請存入新竹市立香山高級中學台灣銀行新竹分行015-038-19359-6帳戶,繳款後請將公庫送款回單傳真至5308149香山高級中學總務處。
十二、報到時間:101年6 月29日(五)下午3時報到。
十三、攜帶物品:
(一)小隊用具:小隊營帳,炊事箱及餐具、環保清潔劑(茶仔粉、黃豆粉等)、爐具、鏟子、工具箱(工具齊全)、小隊旗、童軍棍、童軍繩、三角巾、畫筆(彩色筆)一套、小刀、膠帶、剪刀、急救箱、防蚊液、防蟲劑等。
(二)個人物品:背包(內有個人盥洗衣物、鞋襪、泳衣、防曬衣物、雨衣、手電筒、睡袋、睡墊、個人習慣藥品、健保卡)、自行車安全帽、帆布椅等。
十四、獎 勵:辦理大露營工作績優人員,依規予以敘獎。
十五、大會工作人員及帶隊服務員,於籌備會及大露營期間,請原服務單位給予公假登記,並於六個月內自行擇日補假三天。
十六、本實施辦法經核定後實施。
本團欲報名者須符合下列資格
報名幼童軍組者:須完成鹿級以上之幼童軍
報名童軍組者:須完成初級以上童軍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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