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縣第33期幼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實施計畫

一、依據:高雄縣童軍會99年度工作計畫。

二、目的:

(一)培養教師結合童軍教育的方法與精神,應用於教學當中,並能加強教師設計教學活動的能力,使教學生動活潑,提升教學品質。

(二)研討童軍教育活動在綜合活動學習領域中扮演的角色與定位,俾能融入綜合活動學習領域中推動實施。

(三)配合領導青少年政策,健全童軍義務服務員訓練制度,培育領導人才以推廣童子軍運動。

三、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二)主辦單位:高雄縣童軍會

(三)協辦單位:高雄縣鳳山市鳳西國民小學

四、舉辦日期:991224()1226();合計三天。

五、辦理地點:高雄縣鳳山市鳳西國民小學(高雄縣鳳山市光華東路100號-鳳西國小,電話:07-7417655)。

六、參加對象:

(一)年滿二十歲,品德高尚、身心健康,樂意為推展童軍運動奉獻心力者。

(二)各級中小學童軍教育人員及社會上熱心童軍運動之成人,品德高尚,身心健康,樂意為推展童軍運動奉獻心力者。

(二)名額32人(依報名先後順序額滿為止)。

七、參加費用:參加人員參加費用新台幣1500元整(含伙食、平安保險、材料費、證書費等);請各薦送單位酌予補助。

八、報名方式:

(一)99128日前,將報名表連同報名費(郵政匯票,受款人:高雄縣童軍會),掛號郵寄「830鳳山郵局9-5號信箱(沈鎮南收)」。

(二)已完成報名手續者,概不退費,如因重大事故,得於活動前10日前提出退費申請,但須扣除行政費及必要開支等費用。

(三)聯絡人:沈鎮南(高雄縣童軍會副總幹事),聯絡電話:0928-726661,電子郵件:ksscout.shen@gmail.com

九、活動時間:

(一)報到時間:991224日(星期五)下午5530分。

(二)第一天17:00-20:50,第二天07:30-20:50,第三天07:30-16:00

(三)不住宿,參加人員需各自返家,但可安排遠道學員於學校內住宿;供應午餐、晚餐及茶水。

十、組織及分工:

(一)主持人(團長)遴聘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助理訓練員(三顆木章持有人)擔任。

(二)訓練組員(副團長)及其他工作人員,另行洽聘。

十一、課程與考核:

(一)訓練內容:依據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幼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課程實施。

(二)訓練方法:以講授、研討、示範為主,以習作、演示、生活考核評鑑為輔。

(三)參加學員於訓練期間能熱心學習完成課程者,給予結業證書;訓練期間因事、病假或其他原因請假獲准中途離營者,保存受訓紀錄及保留結業書。

十二、工作會報:

1.第一次工作會報:991218日(星期六)上午9時於鳳西國小志工服務處舉行。

2.第二次工作會報及布置場地:991224日(星期五)下午2時。

3.工作人員報到時間:99524日(星期五)下午2時前。

十三、本計畫經呈  理事長核定後實施,修正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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