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99年「關懷生命/行善服務」童軍大露營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各機關學校及民間團體辦理社會童軍教育活動實施計畫。
(二)中華民國童軍總會推動99終身學習行動年331「行善100」實施計畫。
(三)花蓮縣政府推展童軍教育計畫及本會99年度工作計畫。
二、目的:
(一)配合教育部政策,推動終身學習理念,鼓勵童軍伙伴關懷社區,培養服務社會及感恩惜福、飲水思源之觀念。
(二)提供青少年參與童軍活動,運用童軍小隊精神,激發學習潛能,培養童軍活動進程及技能,爭取榮譽,完成晉級。
(三)融合社區服務及行善服務,發揚童軍日行一善精神,落實全人教育,以培育健全國民,促進祥和社會。
三、活動主題:關懷生命 行善服務
四、指導單位:教育部
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五、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六、承辦單位:花蓮縣童軍會
七、協辦單位:花蓮縣鳳林鎮鳳仁國民小學
花蓮縣立鳳林國民中學
有限責任花蓮縣各級學校員生消費合作社聯合社
八、舉辦時間:99年7月6日(星期二)至8日(星期四),計三天二夜。
九、活動地點:花蓮縣鳳林鎮鳳仁國民小學 花蓮縣立鳳林國民中學
十、參加對象:本縣各級童軍團童軍、服務員及國民小學三年級以上之公私立中
小學學生、教師。
(一)本縣各級童軍團(含學校團及社區團),每團至少組1小隊
報名參加(每1小隊童軍9人、小隊輔導1人,合計10人)。
(二)本縣尚未成立童軍團之各公私立中小學,亦歡迎組隊報名
參加(每1小隊學生9人、小隊輔導1人,合計10人)
(三)報名人數超過或不足,得與其他友團、學校併隊或由承辦
單位協助併隊編成。
十一、舉辦方式:(一)童軍採採露營方式(男女分帳),自行炊事。
(二)幼童軍以舍營為主,統一供膳(自備餐具)。
十二、活動內容:紮營/歌唱/遊戲/隊歌隊呼創作/水上活動/童軍技能/晉級考驗/
團集會/小隊活動/模組活動/營火/探涉活動/社區服務等(如附
件一)
十三、交通工具:
(一)報到及離營之往返交通工具,儘量由參加單位自行安排車輛接送為原則。
(二)若無適當車輛可自行接送之單位,請於報名時向承辦單位申請專車協助
接送,唯各單位必須配合專車接送計畫,指定專人於接送地點負責搭乘
人員之集合整隊、安全維護、人數清點等工作。
十四、器材裝備:童軍露營器材(小隊帳、炊事帳、炊事箱、睡墊、睡袋等)請
自備。
十五、報名費:參加活動之童軍、學生每人繳交新臺幣600元整。
十六、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9年6月11日(星期五)下午4時止。
十七、報名方式:(一)詳實填妥報名表(如附件二)後逕送或傳真花蓮縣童軍會
(花蓮縣花蓮市中華國民小學,電話:324308分機501,
傳真:8352526),並將電子檔以E-mail傳送電子信箱:
haots97056@yahoo.com.tw
(二)辦理報名時,將報名費繳交承辦單位或代存入承辦單位公
庫帳戶:
銀行:臺灣銀行花蓮分行
戶名:花蓮縣童軍會(帳號:018038094279)
十八、經費來源:由教育部、花蓮縣政府專款補助及參加人員報名費支應。
十九、差假:(一)工作人員及帶隊人員(小隊輔導)給予公(差)假登記。
(二)參加活動之童軍、學生,請就讀學校給予公假登記。
二十、獎勵:工作人員視服務績效,報請花蓮縣政府辦理敘獎或頒發獎狀鼓勵。
二十一、本實施計畫經函報花蓮縣政府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亦同。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