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童軍會98年社區童軍團觀摩會實施計畫
一、宗旨:
- 提供各社區團經驗交流,切磋學習,期使本市童軍社區團得以健全成長,永續發展。
- 鼓勵各學校、各社區發展社區童軍,強化學校與社區之聯繫,朝向「學校團社區化,社區團學校化」的目標邁進。
- 鼓勵正常運作,穩健發展之社區童軍團,向「複式團」的方向努力。
- 彼此觀摩學習如何在童軍活動中落實品德教育,強化生活教育。
- 藉由自評表的評量指標,引導各團經由「自評方式」,促進各團健全發展。
二、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三、協辦單位:高雄市童軍會
四、承辦單位:高雄市龍華國中。
五、參加對象:
1.本市現有社區童軍團,
2.附設在本市各中小學之社區團,並已辦妥三項登記者。
3.有意願成立社區團之學校或社會團體,歡迎參加觀摩。
六、報名時間:98年11月23日(星期一)前傳送觀摩會自評表到龍華國中,完成報名手續
七、觀摩會地點:高雄市龍華國中。
八、觀摩會時間:98年11月25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九、觀摩方式:採「書面資料觀摩」與「口頭報告」及「交換經驗」三種方式。
- 各團簡報活動情形、遭遇的困難以及未來的展望。(可利用Power point)。
- 展示「各團活動資料,」供大家觀摩學習,並藉「座談會」達到經驗交流的目的。
十、觀摩內容:各校(團)請準備有關社區團平日活動的資料和紀錄。例如:
1.團務委員會議紀錄 2.家長會議紀錄 3.經費收支
7.團集會活動的資料 8.團行事曆及執行情形 9.活動照片
10. 器材清冊 11.辦理服務學習或露營的有關資料 12.其他
十一、各社區團應事先填妥「高雄市98年童軍社區團觀摩會自評表」(如附件),並於11月24日將「自評表」與「展覽資料」送交龍華國中學務處。(各團資料將展示於座談會場)。
十二、評審人員,由童軍會聘請資深童軍服務員,報請教育局聘任。
十三、活動流程:
程序 |
時間(上午) |
時間(下午) |
活動內容 |
附註 |
1 |
08:00~08:30 |
13:00~13:30 |
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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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08:30~09:00 |
13:30~14:00 |
相互觀摩各團活動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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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09:00~10:30 |
14:00~15:30 |
各社區團簡報發展現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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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30~11:30 |
15:30~16:30 |
座談與經驗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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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1:30~12:00 |
16:30~17:00 |
評審人員講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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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2:00 |
17:00 |
散會賦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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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簡報時間每團以15分為限 |
十四、獎勵:
1.經評定為「優秀社區團」(成績80分以上者),每團由教育局頒發獎勵金10000元,有功人員,請教育局獎勵。
2.成績70分以上未達80分及未參加98年童軍三項登記者,有功人員請教育局嘉獎鼓勵,但不頒發獎勵金。
3.推展社區童軍有功人員如為社區人士者,由各社區團於98年12月31日以前將名單寄送高雄市童軍會,童軍會將於99年童軍節慶祝大會上頒贈榮譽狀鼓勵。
十五、.辦理社區團此次觀摩會有功人員,報請教育局敘獎。
十六、本實施計畫經高雄市童軍會理事長核准後,報請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公告,行文各級學校及相關社區團,踴躍報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