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童軍會98年社區童軍團觀摩會實施計畫

一、宗旨:

  1. 提供各社區團經驗交流,切磋學習,期使本市童軍社區團得以健全成長,永續發展。
  2. 鼓勵各學校、各社區發展社區童軍,強化學校與社區之聯繫,朝向「學校團社區化,社區團學校化」的目標邁進。
  3. 鼓勵正常運作,穩健發展之社區童軍團,向「複式團」的方向努力。
  4. 彼此觀摩學習如何在童軍活動中落實品德教育,強化生活教育。
  5. 藉由自評表的評量指標,引導各團經由「自評方式」,促進各團健全發展。

二、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三、協辦單位:高雄市童軍會

四、承辦單位:高雄市龍華國中。

五、參加對象:

1.本市現有社區童軍團,

2.附設在本市各中小學之社區團,並已辦妥三項登記者。

    3.有意願成立社區團之學校或社會團體,歡迎參加觀摩。

六、報名時間:981123日(星期一)前傳送觀摩會自評表到龍華國中,完成報名手續

七、觀摩會地點:高雄市龍華國中。

八、觀摩會時間:981125(星期三)上午8時至下午5時。

九、觀摩方式:採「書面資料觀摩」與「口頭報告」及「交換經驗」三種方式。

  1. 各團簡報活動情形、遭遇的困難以及未來的展望。(可利用Power point)。
  2. 展示「各團活動資料,」供大家觀摩學習,並藉「座談會」達到經驗交流的目的。

十、觀摩內容:各校(團)請準備有關社區團平日活動的資料和紀錄。例如:

1.團務委員會議紀錄  2.家長會議紀錄         3.經費收支

7.團集會活動的資料  8.團行事曆及執行情形   9.活動照片

10.  器材清冊        11.辦理服務學習或露營的有關資料 12.其他

十一、各社區團應事先填妥「高雄市98年童軍社區團觀摩會自評表」(如附件),並於1124將「自評表」與「展覽資料」送交龍華國中學務處。(各團資料將展示於座談會場)。

十二、評審人員,由童軍會聘請資深童軍服務員,報請教育局聘任。

十三、活動流程:

程序

時間(上午)

時間(下午)

活動內容

附註

1

08:00~08:30

13:00~13:30

報到

  1. 童軍社區團請於上午報到。
  2. 幼童軍社區團請於下午報到。
  3. 複式團請於上午報到。

2

08:30~09:00

13:30~14:00

相互觀摩各團活動資料

3

09:00~10:30

14:00~15:30

各社區團簡報發展現況

4

10:30~11:30

15:30~16:30

座談與經驗交流

5

11:30~12:00

16:30~17:00

評審人員講評

6

12:00

17:00

散會賦歸

註:簡報時間每團以15分為限

十四、獎勵:

1.經評定為「優秀社區團」(成績80分以上者),每團由教育局頒發獎勵金10000元,有功人員,請教育局獎勵。

2.成績70分以上未達80分及未參加98年童軍三項登記者,有功人員請教育局嘉獎鼓勵,但不頒發獎勵金。

3.推展社區童軍有功人員如為社區人士者,由各社區團於981231以前將名單寄送高雄市童軍會,童軍會將於99年童軍節慶祝大會上頒贈榮譽狀鼓勵。

十五、.辦理社區團此次觀摩會有功人員,報請教育局敘獎。

  十六、本實施計畫經高雄市童軍會理事長核准後,報請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公告,行文各級學校及相關社區團,踴躍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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