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
彰化縣童軍會童子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實施計畫
一、目 的:
(一)培養教師結合童軍教育的方式與精神,應用於教學當中,提升教師設計教學活動的
能力,使教學生動活潑,提升教學的品質。
(二)介紹小隊制度及其應用,並提供童軍技能學習,俾能協助學校及社區童軍教育與活
動之發展。
(三)使家長及社區民眾及教師認識童軍活動,培養推動青少年正當休閒活動之童軍服務
員。
(四)推廣協助各校成立童軍團及各地成立社區童軍團。
二、日 期:98年11月21日至22日(六、日)及12月4日至6日(五至日),為期
四天(兩階段式,夜宿營地;12月4日報到為晚上19時)。
三、地 點:國立員林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彰化縣員林鎮員水路二段313號)
四、指導單位: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五、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彰化縣童軍會
六、承辦單位:國立員林農工童軍團、彰化縣第二童軍團
七、協辦單位:彰化縣金鷹童軍發展協會
八、參加對象:1.彰化縣國中以上學校童軍團現任團長未曾受過木章基本訓練者。
2.對童軍活動有興趣之教師或學校童軍團服務員或社區團服務員,未曾參加
過木章基本訓練者。
3.名額40位,額滿為止。
九、報名手續:1.參加訓練者請於98年11月15日前,下載報名表填妥後,請電子郵件寄到
「liou.cs@msa.hinet.net」,信件主旨請打【報名彰化縣童軍木章基本訓練】
2.接獲錄取通知後,請逕向郵局劃撥報名費用;請劃撥: 彰化縣童軍會
帳號:21695321
3.參加學員繳新台幣2500元整,不足部份由承辦單位自行吸收。
4.報名資料核章部分,請於報到時繳交紙本文件
5.參加人員訓練費請各服務單位酌予補助。
十、參加須知:1.凡參加人員與工作人員請原服務單位准予公差假登記。
2.報到時間:第一階段:98年11月21日上午8點前報到
第二階段:98年12月5日上午8點前報到
3.報到地點:彰化縣員林鎮員水路二段313號
4.報到服裝:請參考第三頁報到須知
5.應帶物品:盥洗用具、健保卡、身分證、換洗衣物、個人藥品、拖鞋、筆
、手電筒、睡袋、雨衣、童軍繩、防蚊液、個人餐具
6.注意事項:
(1)非訓練物品請勿攜帶。
(2)訓練期間非經核准,請勿外出或離營,否則不發給結業證書。
十一、全程參加之學員伙伴可取得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頒發之結訓證書。
十二、相關活動資訊請上http://ylvsscout.pixnet.net/blog查詢。
十三、附則:(1)本辦法經核示並呈報中華民國童軍總會核備後施行,修正亦同。
(2)本次訓練期數以國家研習營核定為準。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