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女童軍會第76期幼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實施辦法
一、依 據:教育部「發展童軍教育策略」中程計畫。
二、目 的:(一)藉由訓練活動,培養熱心幼女童軍教育服務人才,推動幼女童軍活動,提昇幼
女童軍服務員的領導人力,方法與技巧。
(二)培訓合格之幼女童軍團領袖人才,紮根於國小及社區,俾利推展女童軍運動,
提昇幼女童軍服務員各類輔導技能與知識,以達成幼女童軍教育之目標。
三、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
四、主辦單位:臺北市女童軍會
伍、日 期:第一階段:98年3月14日(星期六)8:30~19:00
第二階段:98年3月21~22日(星期六、日)
21日(不住宿) 7:40~20:00,22日7:40~17:00
六、地 點:女童軍活動中心(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23巷28號)。
七、報到時地:3月14日上午8時30分於女童軍活動中心報到完畢。
八、參加資格:需年滿20歲,性別不拘。
l 各公私立國民小學教職員,社會、社區幼女童軍團服務員。
l 熱心幼女童軍運動有興趣参與童軍教育服務之家長、社會人士。
九、參加費用:
繳費方式 訓練名稱 |
現金收費 |
劃撥繳費 |
備註 |
第76期幼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 |
2500元整 |
2520元整 |
含餐費、訓練材料、保險、場地等 |
十、報 名:
l 請填妥報名表於98年3月3日(二)前傳真或e-mail至本會辦理。
(Fax:2741-0115;TEL:2741-0076,E-mail:tpgsc@seed.net.tw;
網址:http://tpgsc. scout.club.tw/)
l 參加費用請親自繳至臺北市女童軍會(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23巷28號4樓),或劃撥郵
政臺北市女童軍會0015508-9號帳戶,並註明活動名稱、團別及姓名。
l 本訓練班預計招收人數40人,報名額滿為止(以繳費為憑)。
十一、服 裝:
l 請穿著標準女童軍服務員制服:淺藍色上衣,寶藍色褲裙;男性穿著淺藍色上衣,深藍色
長褲。
l 曾接受基本訓練並宣誓為女童軍服務員者可佩帶服務員領巾。
十二、注意事項:
l 本訓練班報名若參加人數少於24名,則另訂日期開辦或退費,並個別另行通知。
l 報名未繳費者恕不編隊,報名後若因故未能參加者得於活動前7天提出申請退費,但須
扣除行政費用(活動費用10%),逾期恕不退費。
l 頒證:全程參加可獲頒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結業證書。訓練期間請假
者,須於下次訓練補訓後再發給結業證書;請假時數超過4小時以上者,則視同離營,
應重新參加訓練,不得補訓。
l 無關訓練用具請勿攜帶(如照相機、收錄音機……等。)
l 攜帶品:個人用具、健保卡、輕便布鞋、雨具、文具用品、個人餐具(筷子、環保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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