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中國童子軍會97年第62期童子軍木章基本訓練實施計畫
壹、依 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發展與推廣童軍教育方案」實施。
貳、目 的:
一、配合本市中小學教育革新,提昇童子軍教育功能。
二、培養學校課外活動與童子軍活動之義務 服務員輔導知能。
三、透過童子軍課外活動,以健全青少年正當休閒生活。
參、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臺北市中國童子軍會
協辦單位:臺北市立桃源國民中學
肆、活動地點:臺北市立桃源國民中學(臺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四段48號)
伍、活動日期:
一、97年4月26日(六)至27日(日)暨97年5月3日(六)至4日(日)(2日晚間1900報到)
二、活動期間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均報局核請公假
陸、參加對象及人數:
一、本市各級中小學童軍教育人員及社會上熱心童軍運動之成人,品德高尚,身心健康,樂意為推展童軍運動奉獻心力者。
二、第62期童子軍木章基本訓練預計參加人數為三十二人。
柒、活動內容:依據中國童子軍國家研習營木章基本訓練辦法實施。
捌、經 費:參加人員費用請由各薦送單位補助。
繳費方式 訓綀名稱 | 現金收費 | 劃撥繳費 | 備 註 |
62期童子軍木章基本訓練 | 2600元整 | 2620元整 | 含伙食、平安保險、材料費等 |
玖、注意事項:
一、報名辦法:依式填寫報名表交由所屬童軍單位推薦人簽章後,於4月11日報名截止日前傳真或郵寄臺北市中國童子軍會,暫不繳交報名費。
二、每團如同時報名二人以上,請推薦人自行排定參加順位,並註記於報名表上。
三、報名人數如超過預定人數,基於受訓機會均等原則,於報名截止後,本會依報名單位平均分配名額,再行通知繳費。
四、受訓人員於接到本會繳費通知後,請於三日內至郵局郵政劃撥(劃撥手續費20元請自付),並將劃撥收據(請寫上參加人員團次、團名、參加期次、姓名)傳真至臺北市中國童子軍會。
五、郵政劃撥抬頭:臺北市中國童子軍會,帳號:19031648。
六、聯絡資訊:地址: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23巷9號3樓。本會TEL:2740-6110、2740-6113,FAX:2752-6807,E-mail:tpescout@tpedu.tcg.gov.tw
七、報名程序:以繳完報名費始完成手續,並予編隊參加受訓,不以報名表繳交順序為依據,完成報名後再寄發報到須知。
八、個人因健康需要之藥物請自行攜帶,營本部不提供藥品。
九、學校教師人員請攜帶進修卡備用。
十、如因故不克參加須提出書面申請活動前七天可退費,但須扣除報名及退費作業費(活動費用10﹪)活動前六天至活動結束,恕不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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