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臺灣省幼童軍團行政工作研習暨九年一貫課程綜合領域童軍教育研討實施計畫
一、目    的:為加強青少年育樂活動,培養幼童軍團服務員領導才能,加深對團之認識與暸解,以積極展開組訓及活動,提高辦團行政工作效率。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教育部中部辦公室、中國童子軍總會、臺灣省童軍會
三、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
四、承辦單位:臺北縣淡水鎮鄧公國民小學
五、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教育處(局)、臺北縣童軍會、臺北縣立石碇高中、財團法人台灣省童軍文教基金會、各縣市童軍會
六、組    織:(一)由教育部中部辦公室與臺灣省童軍會籌組辦理。
(二)全省一梯次辦理:
基隆市、臺北縣、桃園縣、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臺中市、臺中縣、花蓮縣、臺東縣、南投縣、宜蘭縣、澎湖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嘉義市、臺南市、臺南縣、高雄縣、屏東縣
(三)各縣市參加人數分配表:
舉辦日期
97年7月16、17、18日(星期三、四、五)
縣市別
基隆市
臺北縣
桃園縣
新竹縣
新竹市
苗栗縣
臺中市
臺中縣
花蓮縣
臺東縣
南投縣
宜蘭縣
澎湖縣
彰化縣
雲林縣
嘉義縣
嘉義市
臺南市
臺南縣
高雄縣
屏東縣
登記團數
12
8
22
27
23
9
86
49
16
11
13
15
4
171
108
35
33
40
104
29
31
參加人數
2
8
2
2
2
2
8
2
2
2
2
2
2
12
9
2
2
4
9
2
2
合計
80
七、舉辦地點:臺北縣立石碇高中(壹北縣石碇鄉隆盛村八分寮45號)。
八、舉辦方式及日程:採宿營研習計三天二夜。
九、研習方式:分小隊作業、個別作業及集體活動三大類,並以表演、演講、設計、討論、參觀、評鑑等方式進行團務工作研習。
十、參加對象:(一)各縣市幼童軍團團長、副團長或服務員,以新進教師為優先。
(二)給予研習時數22小時,研習時間請勿擅自離營或缺席。
十一、參加人數:全省學員預計以80人,工作人員及輔導20人。
十二、經    費:(一)行政費用擬由臺灣省童軍會及財團法人臺灣省童軍文教基金會籌措。
(二)參加研習之學員參加費300元(請原服務單位補助)。
(三)工作人員及學員之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支應。
十三、報名方式:由各縣市政府教育處(局)會同童軍會,遴薦適當人選造冊(如報名表)後,於97年6月20日(五)前將名冊彙整傳真至『臺北縣淡水鎮鄧公國民小學』(FAX:02-2629-7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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