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中華民國童軍參加 2018 年美國童子軍夏令營國際輔導員甄試辦法
一、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民國 106 年 12 月 1 日(星期五)止
二、報名手續:
1、填寫報名表,由團務委員會簽名後送所屬縣市童軍會核轉。請縣市童軍會審查報名人員是否
辦理三項登記。
2、請撰寫英文自傳一篇,連同報名表一併繳交。英文自傳文長 500 字請敘述個人經歷、求學經
過及報名參加此一活動之動機與期待。
三、報名資格:
1、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 18 至 30 歲,履行登記之羅浮童軍或服務員均可報名參加。
2、羅浮應在出國前取得授銜羅浮資格。服務員應參加過木章基本訓練
3、品性端正,具服務熱忱,身體健康能適應長期露營生活。
4、英語聽說能力良好。
四、錄取名額:4-6 名
五、甄試時間:民國 106 年 12 月 17 日(星期六)上午 09:00-下午 5:00
六、甄試地點:台北市建國北路一段 23 巷 9 號童軍會館
七、甄試報名費:甄試報名費 300 元,請於 12 月 17 日甄試時於現場繳交。
八、甄試項目:
1、中英文筆試:童軍常識、中英文翻譯
2、中英文口試
3、童軍技能(需達童軍高級進程標準及任一項美國夏令營活動之技能,如:游泳與水上救生、
野外急救、操舟、自然觀察、定向運動、射箭、拓荒、露營、健行、手工藝、木雕、生態
保育等)
4、專長技能表演(請準備五分鐘以英文演說之童軍技能、我國文化、傳統民俗、原住民傳統介
紹課程進行試教,道具請自備)
九、經費:
1、獲錄取之參加人員應自行負擔經費,包括簽證及前往美國之來回機票。
2、營地服務期間,由美國童軍營地發給之工作津貼(因營地服務工作職位有所不同),並依美國
相關規定扣除稅金。
3、建議如在美國領取工作津貼之支票,應在離開美國返臺前兌換現金。
4、美國童軍總會自 2013 年起不再補助簽證費或交通費。
十、注意事項:
1、美國夏令營輔導員經本會甄試錄取後,需填寫申請表(並有師長 2 人以上推薦)及體檢表,
並在民國 107 年 2 月初向美國童軍總會提出推薦申請。服務營地由並由美國童軍總會分派
營地。
2、申請表格及詳細填表說明及截止日期,將隨同國內甄選錄取通知寄發。原則第一次說明會訂
於 107 年 1 月 20 日(星期六)舉行,另行通知。
3、美國童軍夏令營通常於 5 月底或 6 月初即開始營期,營地服務時間約 6-11 週。學生或在職服
務員請考量學業或工作要求,如能配合美國童軍夏令營營期前往美國,獲分派營地錄取機
會較大。
4、有鑒於美國童軍總會近年錄取輔導員人數逐漸減少,自 2017 年起,錄取參加美國夏令營之
伙伴,總會不再協助第二次申請服務之機會。
5、參加人員經錄取後,應於出發前繳交代表團行政費每人新臺幣 1200 元整。
6、詢問電話:02-2740-1336 分機 118 國際組張文鑫先生。
十一、本辦法經陳報總會理事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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