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女童軍國家研習營

臺北市女童軍會第8期蘭姐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實施計劃

 

一、    的:1.藉由訓練活動,培養熱心女童軍教育服務人才,推動女童軍活動,提升女童軍教育服務員的領導能力、方法與技巧。

2.培訓學校課外活動與女童軍活動之合格服務員,落實童軍教育,俾利推展女童軍運動,以達成女童軍教育之目標。

二、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總會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女童軍會

四、協辦單位臺北市麗山國中

五、訓練日期:10411280830291730(星期六、日)

六、訓練地點:

  • Ø  臺北市麗山國中(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162942)
  • Ø  報到時間:1128日上午830分前報到完畢

六、參加對象:1.本市各級國民中小學教職員、家長。

2.年滿20歲以上對女童軍教育活動有興趣之社會人士,性別不拘。

3.女童軍服務員基本訓練結業。

七、訓練費用:參加費每名1600元整

八、報名方式:

  • Ø  請填具報名表交由所屬童軍單位推薦人簽章後,於116日前郵寄或傳真至本會辦理。

   傳真:(02)2741-0115 電話:(02)2741-0076  E-mailtpgsc@seed.net.tw

  • Ø  劃撥繳費1620元,郵政劃撥抬頭:臺北市女童軍會帳號:0015508-9,並將劃撥收據(請寫上参加人員團次團名、參加期別、姓名)傳真到臺北市女童軍會。

   會址:臺北市建國北路123284樓。

九、訓練方式:室內、外上課

十、訓練課程:1.女童軍精神與價值觀 2.世界女童軍現況發展與趨勢  3.蘭姐女童軍簡介

              4.徽章/制服  5.五育章與專科章考驗  6.儀典  7.團的經營與管理 

              8.青少年心理探討  9.領導知能   10. .服務學習計畫  

十一、學員須知:

       1.受訓期間不得外出或缺席,未依規定者將不發予結業證書。

       2.訓練期間須服裝整齊、遵守營地規則時間。

       3.懷孕者請勿參加。

       4.著標準女童軍服務員制服:淺藍色上衣、寶藍色褲裙;男性穿著淺藍色上衣、深藍色長褲。曾接受基本訓練並宣誓成為女童軍服務員者可佩帶服務員領巾。

       5.個人攜帶物品:個人用具、健保卡、輕便布鞋、雨具、文具用品、個人餐具(筷子、環保杯、水壺)背包、換洗衣物、睡袋等。

十二、頒    證:1.全程參加者,可獲頒中華民國女童軍國家研習營蘭姐服務員基本訓練結業證書。

2.敬請服務單位於活動期間給予受訓學員公差假(外縣市請含路程假)。

3.訓練期間請假者,須於下次訓練補訓後再發給結訓證書;請假時數超過二小時以上者,則視同離營,應重新參加訓練,不得補訓。

十三、注意事項:訓練工作人員敬請服務單位給予公(差)假。

  • Ø   訓練班報名若參加人數少於24名,則另訂日期開辦或退費,並個別另行通知。報名未繳費者恕不編隊,報名後若因故未能參加者得於活動前七天提出申請退費,但須扣除行政費用(活動費用10%),逾期恕不退費。
  • Ø   無關訓練用具請勿攜帶(如照相機、收音機、錄音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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