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第四期羅浮木章基本訓練實施計畫
壹、依 據: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第24屆羅浮暨青年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決議暨總會核示。
貳、目 的:
一、培養童軍活動義務服務員輔導知能。
二、承繼2006亞太木章訓練營以及2009台北市木章基本訓練之精神,繼續推動國內羅浮服務員訓練課程。
參、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
承辦單位:中華民國童軍總會羅浮暨青年委員會。
協辦單位:國立旗山農工
肆、訓練地點:國立旗山農工校園(高雄市旗甲路一段195號)。
伍、訓練日期:104年8月14日(五)晚上7時至8月18日(二)。
陸、參加對象及人數:
一、凡參與推動羅浮童軍運動人員及社會上熱心童軍運動之成人,品德高尚,身心健康,樂意為推展童軍運動奉獻心力者。
二、年滿二十一歲,辦妥104年三項登記之羅浮童軍服務員。
三、本期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共32人。
四、參與羅浮活動相關服務人員,非羅浮活動相關服務人員將優先排除。
柒、活動內容:依據中華民國童軍國家研習營木章訓練辦法實施。
一、活動課程區分行前課程及活動中課程。
二、行前課程包含網路討論課程及主題報告(小隊為單位),將於報名完成後以電子郵件通知。
三、課程內容包含基本理論、羅浮組織、羅浮個人發展、戶外活動、網路課程、專題報告等。
四、授課方式:講授、討論、報告、網路發表、戶外活動。
捌、經  費:新台幣2600元整含伙食、平安保險、材料費等
玖、注意事項:
一、報名辦法:依式填寫報名表交由各縣市或團所屬單位推薦人簽章後,請於104年7月10日截止日前傳真或郵寄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收,暫不繳交報名費。
二、每團如同時報名二人以上,請推薦人自行排定參加順位,並註記於報名表上。
三、報名人數如超過預定人數,基於受訓機會均等原則,於報名截止後,研習營依報名單位平均分配名額,再行通知繳費。
四、受訓人員於接到研習營通知後,請於三日內親至總會繳交現金或至郵局郵政劃撥(劃撥手費20元請自付,即劃撥單上填寫2,620元),並將劃撥收據(請寫上參加人員團次、團名、姓名、參加訓綀名稱、期次)傳真或郵寄影印本至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收。
五、報名程序:報名表與劃撥單先後傳真或郵寄至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收。繳完報名費始完成手續,並予編隊參加受訓,不以報名表繳交順序為依據,完成報名後再寄發報到須知。
六、郵政劃撥抬頭:「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帳號:00145870。
  會址: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23巷9號4樓
七、總會TEL:(02)2740-1336 #122 or 125,FAX: (02)2773-6525
八、個人因健康需要之藥物請自行攜帶,營本部不提供藥品。
九、如因故不克參加者,須於活動前七天提出書面申請可退費,但須扣除必要之行政事務費用10﹪,活動前六天至活動結束,恕不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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