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102年度樂齡族與童軍融合體驗營實施計畫

一、依據:教育部102年4月15日臺社(一)字第1020054632號函辦理。

二、計畫目的:

      1.推動樂齡童軍運動,期能拓展人際關係及豐富老年生活,增進身心健康。

      2.鼓勵樂齡族走出戶外,進而參與童軍動靜適性活動,以促進社會童軍教育

        之發展 。

      3.讓參與活動之童軍,藉由參觀老人福利機構,學習關懷社會並建立服務行善之人生觀。

      4.藉體驗自然人文,培養身體感官的敏銳,及對週遭事物的關心。

      5.藉彼此共同學習,增進互動,並學習健全公民的精神與理念。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嘉義市政府

四、主辦單位:嘉義市童軍會

五、協辦單位:財團法人幼獅童軍教育基金會、本市各校(團) 

六、參加對象:1.本會所屬會員及童軍資深前輩。

              2.各校團童軍團長或服務員。

              3.各校(團)童軍以上人員。

七、參加人數:預定招收120人,額滿為止。

八、活動日期:中華民國102年9月29日(星期日)。

九、活動地點:雲林縣古坑及南投青竹文化園區等鄰近地區。

十、活動方式:採老、中、幼年齡層融和方式,進行童軍體驗活動。

十一、活動內容:(1)團體、技能、體驗活動(2)文化踏察(3)老人關懷(4)自

                    然生態探涉。

十二、報名費:每人新臺幣100元整(請各校團予以補助)。

十三、交通:活動當日備有專車7:50於長榮公園集合出發。

十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02年9月20日前將報名表逕送本市童軍會何秀美小姐

               彙辦。

十五、注意事項:各校(團)團長、服務員、童軍及工作人員一律穿著童軍制服,其

        它參加人員請穿著輕便服裝。

十六、預期成效:運用童軍活動方式,讓樂齡長者體驗:

      1.藉由童軍活動,可培養親子間之情感。

      2.以戶外活動及童軍特有活動方式,使樂齡族實際體驗童軍活動,並運用活

        動設計使其擔任遊戲中之帶領者或關主、站長,從而擴大樂齡族對童軍運

        動之認同,兼以運化成為童軍運動之有效人力。

      3.於長幼同樂之餘,彼此更為親近時,攜手共訪安養院,共同發揮人文關懷

        ,並藉所聞所見,體會應珍愛當下之幸福。

十七、本計畫經上級單位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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