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第五十八期輔導人員木章訓練
一、依據:(1)教育部102年4月15日臺教社(一)字第1020054632號函。
(2)屏東縣政府102年5月13日屏府教社字第10213520800號函。
二、目的:培育各縣市教育行政、社政、文化主管及支持童軍運動的社會菁英對於童軍教育之認知,
利於推展全國各地社會與學校童軍教育,藉以推動教育部終身學習331計畫,進而強化學
校與社區生活教育與體驗教育,培養服務社會及感恩惜福、引水思源、日行一善之觀念。
三、辦理單位:
1.指導單位:教育部、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2.主辦單位:屏東縣政府
3.承辦單位:屏東縣童軍會
4.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各縣市童軍會、屏東縣高士國民小學
四、辦理地點:屏東縣高士國民小學(屏東縣牡丹鄉高士路29號)
五、辦理時間:102年 6月29日(星期六)至7月2日(星期二),計四天三夜。
六、參加對象:南區縣市(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市、嘉義縣、台南市、高雄市、
屏東縣、澎湖縣及台東縣) 之下列人員:
1.南區縣市政府機關首長、副首長及一級主管。
2.南區縣市教育局(處)執行相關業務人員。
3.南區公私立大專、高中職、國中、國小校長及候用校長(未受過木章訓練者)。
4.南區縣市童軍會推荐之熱心童軍運動人士(含各級民意代表、社會精英、民間團體負責人)。
七、四、活動經費及公差假
1.參加人員每人繳交報名費2,000元整(外縣市參加學員繳交新台幣3,000元整),餘由教育部及屏東
縣政府補助。
2.參加人員工作會議及訓練期間,請所屬服務單位惠予公(差)假登記,往返交通費由服務單位
核實報支。
3.工作人員於活動結束後六個月內給予補假二天,惟課務請自行調整。
八、辦理方式:依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規定之課程實施之,採露營方式進行。
九、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2年5月31日(星期五)止(依報名繳費先後順序額滿為止)。
十、報名方式:請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會同各縣市童軍會推薦參加人員,並轉請參加人員填
妥報名表後,彙送屏東縣童軍會報名並繳費。
(1)將報名表E-mail:pingscout@seed.net.tw(主旨請寫「輔導人員木章訓練報名」)
並傳真08-7512354,為避免遺漏,請來電確認,聯絡人:呂淑雲幹事
電話:08-7512364 手機:0972-025352 地址:屏東市建華三街71號
(2)郵政劃撥存款帳號:00454450 戶名:屏東縣童軍會
(3)報名後表單請自行影印留存,報到通知僅以e-mail為主,除修訂外不另行寄發
紙本通知,報名表請以正楷詳填,並註明e-mail及聯絡方式。
十一、課程與考核:
1.訓練內容:以研習童軍理論與實務,探討領導方法為主。
2.訓練方法:以講授、研討、示範為主,以習作、演示、生活考核評鑑為輔,其內容依童軍總會國
家研習營規定之課程實施之。
3.參加學員於訓練期間能熱心學習完成課程並成績及格者由國家研習營頒給結訓證書;訓練期間凡
因事、病假或其他原因請假獲准中途離營者,保存受訓紀錄及保留結業證書,俟補訓完成後發給結業證書。
十二、研習時數:本次活動參加人員核予26小時研習時數,並依屏東縣教師短期進修注意事項相關
規定辦理。
十三、獎勵:工作績優人員依規定函報縣府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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