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實施計畫

壹、目的:

(一)加強童軍領導人員深入瞭解童軍運動的原理和方法,透過野外活動和小隊團體生活體驗,

      提升團務行政及活動領導能力。

(二)擴增童軍木章持有人人力資源,以促進童軍運動之發展。

(三)培育童軍教育專業領導人才,共同推廣童軍運動。

貳、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

叁、承辦單位:雲林縣童軍會

肆、協辦單位:古坑鄉華山國小、國立虎尾農工

伍、舉辦時間:102年08月20日(二)至08月25日(日)

陸、舉辦地點:雲林縣華山國小童軍營區

              雲林縣童軍會(05-5953438)

柒、參加對象:

    一、童軍教育人員及社會上熱心童軍運動之成人,品德高尚,身心健康,樂意為推展童軍運動

        奉獻心力者。

 二、年滿二十歲,參加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結業至少六個月以上,並辦妥102年三項登記

     之服務員。

捌、名額:40名,額滿為止。

玖、報名方式:

依式填寫報名表交由所屬童軍單位推薦人簽章後,請於102年7月10日截止日前傳真或

     郵寄雲林縣童軍會,並附上童軍木章基本訓練證書及劃撥帳單影本各一份。

 二、欲受訓人員可親自至雲林縣童軍會繳交現金或至郵局郵政劃撥(劃撥手費20元請自付,

     即劃撥單上填寫4,120元),並將劃撥收據(請寫上參加人員隸屬團次、團名、參加訓練

     期別、姓名)傳真至雲林縣童軍會。

    三、郵政劃撥抬頭:「雲林縣童軍會」,帳號:0207520-3 。

  會址:雲林縣斗南鎮大同路400號,聯絡人:劉美杏小姐。

 四、報名程序:以繳完報名費始完成手續,並予編隊參加受訓,不以報名表繳交順序為依據,

     完成報名後再寄發報到須知。

  五、雲林縣童軍會TEL05-5953438 FAX05-5974570

E-mail:pc7123g@yahoo.com.tw

    六、個人因健康需要之藥物請自行攜帶,營本部不提供藥品。

    七、如因故不克參加者,須於活動前七天提出書面申請可退費,但須扣除必要之行政事務費

 完成報名後報到通知另行寄發

拾、經  費:

           繳費方式

訓綀名稱

現金收費

劃 撥 繳 費

備             註

    期童軍服務員木章訓練

4100元整

4120元整

含伙食、平安保險、材料費等

拾壹、組織及工作分配:

(一)主持人(團長)由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遴聘四顆木章持有人擔任。

(二)訓練服務員(副團長)及其他工作人員,另行洽聘。

拾貳、舉辦方式及設備:

(一)訓練時間為一階段六天五夜,採露營方式進行。

(二)參加學員自備個人標準童軍制服、個人裝備用品。

(三)營帳、炊事帳、小隊箱、炊具及各項訓練器材均由營本部提供。

拾叁、課程與考核:

(一)訓練內容:以研習童軍理論,探討領導方法為主。

(二)訓練方法:以講授、研討、示範為主,以習作、演示、生活考核評

      鑑為輔。其內容依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規定課程實施之。

(三)本訓練係童軍國際性之訓練,學員全程完成課程者獲頒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之結業證書。訓練期間凡因事、病假或其他原因請假獲准中途離營者,需擇期補訓未完成之課程,經認可後始發給結業證書。

     (四)全程出席之工作人員及受訓學員,將核給48小時研習時數請於活動前自行上教師研習

          系統(國立虎尾農工)網站登錄

拾肆、下列人員各工作時間洽請給予公(差)假登記:

     (一)參加學員:102年08月20日至08月25日。

     (二)工作人員:102年08月19日至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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