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第9期稚齡童軍木章訓練實施計畫

壹、目的:

(一)加強稚齡童軍領導人員瞭解童子軍運動的原理和方法,透過野外活動和小隊團體生活體驗,研習團務行政及活動領導的方法。

(二)擴增稚齡童軍木章持有人之人力資源,促進童軍運動的發展。

(三)培育童軍教育專業領導人才,推廣童軍運動。

貳、指導單位: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

承辦單位:新北市鄧公國民小學

協辦單位:新北市童軍會

叁、舉辦時間:1010511日至13(第一階段,星期五、六、日)

             1010519日至20(第二階段,星期六、日)

肆、舉辦地點:台北市陽明山童訓中心苗圃營地

(台北市北投區陽明山竹子湖路110電話:(022861-6965

伍、參加資格:

     ( ) 本市各國民小學教師,曾參加稚齡童軍或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結業滿()六個月以上,(持有稚齡童軍木章基本訓練或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結業證書)

     ( ) 社區團服務員年滿二十歲,曾參加稚齡童軍或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結業滿()六個月以上,(持有稚齡童軍木章基本訓練或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結業證書)

陸、名額:40名,額滿為止。

柒、報名方式:

(一)   101年05月05日之前,將報名表連同稚齡童軍或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結業書

影本(未附影本視同資格不符)及報名費,傳真或郵寄至:

新北市淡水區鄧公國民小學(251新北市淡水區學府路99號。聯絡電話:26297121-114張榮智組長。傳真電話:26297126)。

(二)完成報名後報到通知另行寄發。

捌、報名費:參加學員每人繳交新臺幣參仟陸佰元整(含膳食、簿本書籍、訓練器材、保險等)。

玖、組織及工作分配:

(一)主持人研習營聘請新北市鄧公國民小學李永霑校長擔任。

(二)訓練服務員(副團長)及其他工作人員,另行洽聘。

拾、舉辦方式及設備:

(一)訓練時間五天三夜,採兩階段露營方式進行。

(二)參加學員自備個人標準童軍制服、個人裝備用品。

(三)營帳、炊事帳、小隊箱、炊具及各項訓練器材均由營本部提供。

拾壹、課程與考核:

(一)訓練內容:以研習童軍理論,探討領導方法為主。

(二)訓練方法:以講授、研討、示範為主,以習作、演示、生活考核評鑑為輔。其內

         容依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規定課程實施之。

拾貳、下列人員服務或受訓研習時間內報請主管單位給予公(差)假登記:

()參加學員: 1010511日至0513(第一階段)

                   1010519日至0520(第二階段)

()工作人員: 1010510日至1010513(第一階段)

1010518日至1010520(第二階段)

拾叁、參加研習教師暨工作人員全程參與者依規定核給研習時數30小時。

拾肆、本計畫經報請中華民國童軍總會核定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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