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童軍會182期幼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實施計畫

 

壹、依 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發展與推廣童軍教育方案」實施。

貳、目 的:

一、配合本市中小學教育革新,提昇童軍教育功能。

二、培養學校課外活動與童子軍活動之義務服務員輔導知能。

三、透過童子軍課外活動,以健全青少年正當休閒生活。

參、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主辦單位:臺北市童軍會

    協辦單位:臺北市內湖區明湖國民小學

肆、訓練地點:臺北市內湖區明湖國民小學(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105號)

伍、訓練日期:100年8月27日(六) 至28日(日)暨100年9月3日(六)

陸、參加對象及人數:

一、本市各級中小學童軍教育人員及社會上熱心童軍運動之成人,品德高尚,身心健康,樂意為推展童軍運動奉獻心力者。

二、本期幼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共32人。

柒、活動內容:依據中華民國童軍國家研習營木章基本訓練辦法實施。

捌、經  費:參加人員費用請由各薦送單位補助。

               繳費方式

訓綀名稱

現金收費

劃撥繳費

備              註

182期幼童軍服務員木章基本訓練

2100元整

2120元整

含伙食、平安保險、材料費等

玖、注意事項:

    ㄧ、本活動採不住宿過夜。

    二、報名辦法:依式填寫報名表交由所屬童軍單位推薦人簽章後,請於100年8月18日

                  名截止日前傳真或郵寄臺北市童軍會,暫不繳交報名費。

    三、報名人數如超過預定人數,基於受訓機會均等原則,於報名截止後,本會依報名單位平

        均分配名額,再行通知繳費。

    四、受訓人員於接到本會繳費通知後,請於三日內親至本會繳交現金或至郵局郵政劃撥(劃

        撥手續費20元請自付,即劃撥單上請填寫2120元),並將劃撥收據(請寫上參加人員

        團次、團名、參加期次、姓名)傳真至臺北市童軍會。

    五、郵政劃撥戶名:「臺北市童軍會」,帳號:19031648

        會址:臺北市建國北路一段23巷9號3樓。

    六、報名程序:以繳完報名費始完成手續,並予編隊參加受訓,不以報名表繳交順序為依據

                ,完成報名後再寄發報到須知。

  七、本會TEL: 2740-6110、2740-6113 , FAX:2752-6807,

        E-mail: tpescout@mail.taipei.gov.tw

  八、個人因健康需要之藥物請自行攜帶,營本部不提供藥品。

  九、如因故不克參加者,須於活動前七天提出書面申請可退費,但須扣除報名及退費作業費

        (活動費用10﹪),活動前六天起至活動結束,恕不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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