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童軍諾言:

憑我的榮譽,我願盡力遵守童軍規律,終身奉行下列三事:

第一、    敬天樂群,做一個堂堂正正的好國民。

第二、    隨時隨地扶助他人,服務社會。

第三、    力求自己智識、品德、體格之健全。

 

中華民國童軍規律:

一、誠實   為人之道,首在誠實,無論做事、說話、居心,均須真實不欺。

二、忠孝   對國家須盡忠,對父母應盡孝。

三、助人   盡己之力,扶助他人,每日至少行一善事,不受酬,不居功。

四、仁愛   待朋友須親愛,待眾人須和善,對生命要尊重,對社會要關心,對大自然要維護。

五、禮節   對人須有禮貌,凡應對進退,均應合乎規矩。

六、公平   明事理、辦是非,待人公正,處事和平。

七、負責   信守承諾,克盡職責,遵守團體紀律,服從國家法令。

八、快樂   心常愉快,時露笑容,無論遇何困難,均應處之泰然。

九、勤儉   好學力行,刻苦耐勞,不浪費時間,不妄用金錢。

十、勇敢   義所當為,毅然為之,不為利誘,不為威屈,成敗在所不記。

十一、整潔 身體、服裝、住所、用具須整齊清潔,言語須謹慎,心地須光明。

十二、公德 愛惜公物,重視環保,勿因個人便利,妨害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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