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禮儀

 

一、宴客

宴客在社交上極為重要,如果安排得宜,可以達到交友及增進友誼之目的,倘使安排不當,小則不歡而散,大則兩國交惡,故不可不慎。

宴客名單:要使宴會成功,宴客名單事先必須慎重選擇。應先考慮賓客人數及其地位,陪客身份不宜高於主賓。

時間:官式宴會之請柬宜兩週前發出,宴會日期儘量避免週末、假日。

地點:以自己寓所最能顯現誠意及親切,倘使用其他地點,應注意衛生、雅緻,交通方便為宜。

菜單及客單:在正式宴會上均備有菜單和客單。菜餚之選定應注意賓客之好惡及宗教之忌諱。如佛教徒素食,回教及猶太教徒忌豬肉,印度教徒忌牛肉,天主教徒週五食魚,非洲人不喜豬肉、淡水魚。西方習俗,甜點應在最後,上水果之後。

注意事項:
請帖發出不輕易更改或取消。
一經允諾必準時赴約。
清楚告知時、地、服裝。
重要宴會事前提醒賓客。
在國外,赴主人寓所宴會宜攜帶具有本國特色之小禮物表示禮貌。
宴會後,宜以電話或寫信(卡片)向主人致謝。

二、席次之安排

 

 (一)西式:有下列三項重要原則

尊右原則:
男女主人若並肩而坐,賓客夫婦亦然,女主人居右。
男女主人對坐,女主人之右為首席,男主人之右次之,依次類推。
男主人或女主人據中央之席,朝門而坐,其右方桌子為尊。
三P原則:
賓客地位(POSITION):座次視地位定,受邀賓客配偶之地位隨賓客。
政治考量(POLITICAL SITUATION):政治考量有時改變了賓客地位,如在外交場合時,外交部長之席位高於內政部長。
人際關係(PERSONAL RELATIONSHIP):賓客間交情、關係及語言均應考慮。
分坐原則:
男女分坐、夫婦分坐、華洋分坐

(二)中式:

仍須使用「尊右原則」和「三P原則」,而「分坐原則」中之男女分坐與華洋分坐依然相同,只有夫婦分坐改成夫婦比肩而坐。

(三)注意事項:

西式席次遠近以男女主人為中心,愈近愈尊,女賓忌排末坐。
賓主人數若男女相等,以六、十、十四人最為理想,可使男女賓夾坐,亦可使男女主人對座。
忌十三。

(四)席次圖形:

方桌:西式一西式二中式一中式二長桌一、長桌
圓桌:西式中式
多圓桌:兩圓桌多圓桌(3、4圓桌)


三、餐具之排列:

餐巾:女主人先攤開。用餐巾之四角來擦嘴,不可擦餐具、擦汗、擦臉等。餐畢,放回桌面左手邊即可。

餐具:由外而內使用,右手持刀,左手持叉。用過餐具不離盤。湯匙不置碗內。用畢餐具要橫放於盤子上,與桌緣略為平行,握把向右,叉齒向上,刀口向自己。

 

四、進餐原則:

·     閉嘴靜嚼,勿大聲談話

·     本人盤內食物應盡量吃完,方合乎禮貌,惟不宜過分勉強。

·     欲取用遠處之調味品,應請鄰座客人幫忙傳遞,切勿越過他人取用。

·     喝湯不可發出聲音。

·     麵包要撕成小片送進口中食用。

·     讚美食物,尤其女主人親自烹調時更應為之。

·     洋人進餐無敬酒、乾杯之習慣,切勿勉強客人為之。

·     打破餐具時,首應保持鎮靜,待侍者前來協助。如需侍者時,通常不用聲音,而以簡單手勢為主。

·     西式宴會主人可於上甜點前致詞,中式宴會則在開始時致詞。

五、宴會種類:

·     午宴(Luncheon, business lunch)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

·     晚宴(Dinner)下午六時以後,應邀夫婦一起參加。

·     國宴(State Banquet)元首間的正式宴會。

·     宵夜(Supper)歌劇、音樂會後舉行,在歐美習俗上很隆重,與晚宴相當。

·     茶會(Tea Party)下午四時以後

·     酒會(Cocktail,Cocktail Party,Reception)下午四時至八時之間,請帖註明起迄時間。

·     園遊會(Garden Party)下午三時至七時之間

·     舞會(Ball,Dancing Party)

·     自助餐或盤餐(Buffet)不排座次,先後進食不拘形式

·     晚會(Soiree)下午六時以後,包括餐宴及節目(音樂演奏、遊戲、跳舞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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