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彰化縣輔導木章訓練(童軍總會國家研習營輔導木章第26期)實施計畫


一、依據
(一)教育部98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實施計畫。
(二)中華民國童軍國家研習營輔導木章訓練實施辦法。
二、 目的
(一)培育童軍理念種子師資,營造友善校園環境,強化生活教育與體驗教育。
(二) 培植探索教育推手,推動服務學習,力行公民實踐,端正社會風氣。
(三) 強化做中學教學模式,增進校園學習生動化、活潑化、生活化。
(四) 增強行政主管之活動知能,利於推展校園各項活動。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中華民國童軍總會、彰化縣政府。
(二)協辦單位:中華民國童軍國家研習營。
(三)承辦單位:彰化縣童軍會。
四、活動內容
(一)活動地點:彰化縣清水岩露營區。
(二)活動時間:12月 8日至12月11 日四天。
(三)參加對象:
1. 彰化縣縣府一級主管。
2. 彰化縣縣內公私立高中(職)校長或主任(未受過木章訓練者)。
3.教育處執行相關業務人員。
4. 彰化縣各國中小現職校長或已儲訓校長(未受過木章訓練者)。
五、活動經費
(一)本縣學員參加費由縣府負擔。外縣市每人報名費3000元整(包括童軍總會行政費-含證
書、個人意外險及醫療保險費),請於報到時現場繳交。
(二)參訓學員請惠予公(差)假;往返交通費由任職單位核實報支。
(三)活動所需經費由國家研習營、彰化縣政府、彰化縣童軍會籌措。
六、報名事項
(一)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98年11月15日止,敬請配合以利作業。
(二)報名方式:請將報名表(如附件一)浮貼二吋相片兩張,免備文逕寄 彰化縣童軍會,並
至本縣進修網站首頁-「登錄資料,完成報名程序。
(三)聯絡方式
本校地址: 510 彰化縣福興鄉復興路78號
聯絡電話:04-7772037#31 洪小姐, 傳真號碼:04-7773037
電子信箱:willy@mail.lkjh.chc.edu.tw
聯 絡 人:洪雪嬌(幹事)、劉娟敏(花壇輔導主任)
七、其他
(一)全程參與之教育人員核發15小時研習時數,公務人員核發20小時研習時數;成績及格者
由國家研習營頒給結訓證書。
(二)工作人員提前一天到營地;工作會議及訓練期間請服務單位准予公(差)假。八、獎勵:
承辦本次活動之績優工作人員,報請教育處依規定敘獎。
九、本計畫呈報彰化縣政府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unfunscouts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