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縣98年度培訓各級童軍團服務員成長研習實施計畫

一、依    據:

(一)98年3月4日北教社字第0980157283號函。

    (二)98年2月20日「臺北縣98年度童軍教育中程計畫推動會議」決議。

二、目    的:為增進對童軍運動之重視,培養童軍團服務員領導才能,建立各級童軍團服務員之基本能力,提昇服務員對童軍教育知識、技巧與能力等專業知能,加深對童軍團之認識與瞭解,積極展開組訓及活動,以促進各級童軍運動之蓬勃發展

三、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教育局

四、承辦單位:臺北縣立義學國民中學

五、協辦單位:臺北縣童軍會

六、舉辦日期:98103031日(星期五、星期六)。

七、舉辦地點:臺北縣立義學國民中學(臺北縣泰山鄉民生路33號)。

八、研習內容:依課程進度實施(如附件二),研習二天均當日往返。

九、研習方式:以演講、戶外體驗為主,再以分組研討、加強與實際經驗連結、反思及分享等方式進行研習。

十、參加對象:

    (一)本縣各國民中學、高級中學童軍教師或童軍團長,每校1人。

    (二)本縣各社區團團長或副團長,每團1人。

十一、參加人數:80人(依報名先後順序額滿為止),工作人員20人。

十二、經    費:本次研習費用由臺北縣政府教育局予以補助。

十三、差    假:研習期間參加人員請惠予公假排代。

十四、報名方式:文到日起至10月15日止,請將報名表(如附件一)填妥後傳真至2297-8784義學國中學務處,傳真後請撥聯絡電話:2296-1168轉207確認。

                聯絡人:訓育副組長徐惠貞老師。

十五、研習時數:研習依臺北縣政府規定核發研習時數。

     (一)全程參與者:核給研習時數16小時。

     (二)未全程參與者:依實際參與時數核給。

十六、注意事項:

     (一)本研習報到時間:於當日上午830分前,請準時,不另發通知。

     (二)請攜帶筆記本、筆、環保杯及餐具;穿著輕便服裝及運動鞋。

     (三)交通路線請逕上研習學校【義學國中】網站查詢。

十七、獎   勵:承辦單位得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7條、「公

             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相關規定辦理獎勵事宜。

十八、本實施計畫經呈核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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