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女童軍會98年女童軍節慶祝大會暨幹部訓練營實施辦法
一、活動宗旨:1.培養女童軍姐妹的情誼,增進彼此互動交流,推展童軍運動。
2.加強女童軍領導及團隊合作能力,培養女童軍精神,倡導正當休閒之觀念。
二、指導單位:桃園縣政府教育處。
三、主辦單位:桃園縣女童軍會。
四、活動時間:民國98年5月16至17日星期六、日(兩天一夜)。
五、活動地點:桃園縣同德國中(地址:桃園縣桃園市南平路487號 ,電話:03-2628955)
六、活動內容:如附件一(日程表)。
七、活動方式:採露營方式辦理
八、專科章考驗:自然保育、環保、星象以及徒步旅行,詳細內容如附件二(專科章考驗須知)。
九、五育研修章認證項目:修身信仰、童軍智能、自然研究、戶外活動等項目(附件三)。
十、參加人員:本縣女童軍、蘭姐及蕙質女童軍,預定人數:120人。
十一、參加費用:1.新台幣800元整(包含食、宿、手冊、保險費、行政費、交通費、紀念布章等);自行前往者扣除交通費新台幣200元繳交新台幣600元整即可,每考一科專科章加收25元專科章費用。
                2.工作人員及服務員團長之參加費及公差、差旅費等,請原服務單位會允支應。
十二、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8年4月17日止,逾期恕不受理。
十三、報名地點:桃園市縣府路1號四樓   桃園縣女童軍會收
              劃撥帳號:0565588-6    聯絡電話:3347820
  傳真:3395800 張曼萍小姐
  (A)請於召開籌備會前將報名表傳真至女童軍會
   (B)E-mail:tycgs@yahoo.com.tw(桃園縣女童軍會)
十四、籌備會召開時間:民國98年4月17日(星期五)19:00,地點:同德國中一樓會議室,請帶隊團長及工作人員務必準時參加,不另寄報到通知,如有事請以電話或E-mail聯繫。
十五、注意事項:1.原則上以校為單位,每小隊八人。
                2.各隊在校先行準備隊名、隊歌、隊呼,並製作隊旗一面。
3.所有參加人員請著整齊童軍制服,天寒可加學校制服外套及長褲。
                4.小隊裝備:蒙古包、童軍棍(1根)、指北針(4個)。
                5.個人裝備:筆、餐具、睡袋、睡墊、盥洗用具、換洗衣物、禦寒外套、個人藥品、雨衣(禁帶雨傘)、雨鞋、電話卡、健保卡、零錢、水壺、針線包、美工刀、急救包、拖鞋、應考用具。
                6.貴重物品請隨身攜帶。
                7.請各團團長於團內先行介紹指北針使用方法與方位概念。
十六、工作人員及帶隊老師,活動期間請准予公(差)假登記,並於6個月內在不支領代課鐘點費下及不影響課務下自行擇日補假,全程參與人員、教師核給12小時研習時數。
十七、本計畫陳縣府教育處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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