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童子軍國家研習營第172期幼童軍木章訓練營實施計畫
一、 目的:為培育幼童軍團領導人才,以推展幼童軍活動。
二、 主辦單位:臺北縣政府教育局
三、 承辦單位:臺北縣淡水鎮鄧公國民小學
四、 協辦單位:臺北縣童軍會
五、 研習內容:依據中國童子軍總會國家研習營「幼童軍木章訓練」之課程日程表。
六、 研習方式:依課程進度實施,採露營方式進行。
七、 舉辦日期:分2階段實施--98年4月17日至19日及4月24日至26日(均為星期五、六、日)。
八、 舉辦地點:正德國中賢孝校區 (臺北縣淡水鎮賢孝里後洲子11號,電話:【02】2801-1146)。
九、 參加對象:
(一)本縣各國小或社區童軍團服務員參加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結業,年滿20歲並附基本
訓練證書影本可報名參加。
(二)外縣市幼童軍團服務員(含教師) 參加幼童軍木章基本訓練結業,年滿20歲並附基本
訓練證書影本可報名參加。
十、 服裝:穿整齊童軍服務員制服、休閒鞋,天冷加外套。
十一、 預定名額:24人。
十二、 經費:參加費每人3,600元(含伙食、保險、材料等)請服務單位酌予補助。 
十三、 差假:訓練期間工作人員、參加人員請惠予公假登記課務排代。
十四、 注意事項:
(一)依研習營之規定,受訓期間不得請假外出。
(二)參加人員請攜帶健保卡。
十六、報名手續:
(一)請將報名表填妥後連同參加費劃撥收據及幼童軍基本訓練證書影本(否則視同資格
       不符) 於98年4月3日前傳真:(02)2956-3627傳真後請打童軍會聯絡電話:(02)
       2961-6379確認,參加費請郵政劃撥第01659650號本會帳戶,以收到上述資料為
       完成報名手續。
(二)報到須知俟報名後再行通知(報到須知以e-mail至報名人員電子信箱)。
十七、本研習依規定全勤者核予43小時研習時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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