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花蓮童軍有愛無礙快樂成長營實施計畫

一、目    的:1.建立無障礙學習環境,加強對身心障礙者的認識、瞭解、關懷、肯定接納,以培養童軍愛人助人的精神。

        2.培養身心障礙孩童和童軍能感恩惜福、珍惜生命、熱愛人生。

        3.積極協助殘障孩童家長以正確的教育輔導觀念,幫助孩子快

樂成長茁壯。

             4.讓家長社會人士瞭解政府社會福利政策,以充分運用社會、國家資源。  

二、主  題:快樂助人、感恩惜福。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中華民國女童軍總會。

四、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

五、承辦單位:花蓮縣女童軍會。

六、協辦單位:空軍第401聯隊、花蓮縣警察局、消防局、衛生局、國稅局、花蓮縣蕙質成長會花蓮縣第一國際獅子會等17個獅子會、

花崗國中、中原國小、新城國小、信義國小、萬寧國小、大進國小、富里國小。

七、時  間:1115(星期六)1116(星期日)

八、地  點:花蓮縣客家會館、空軍基地、知卡宣公園。

九、參加對象:350

1.縣內國小四年級以上及國中之各類中重度障礙學生,以重度障礙孩童優先。

             2.障礙學童教師及重度孩童家長。     

3.縣內各級女童軍及服務員。

十、編    組:以校為單位,用童軍小隊方式編組。

十一、活動內容:1.開閉幕式。2.團集會。3.全民減碳活-淨灘。4.參觀花蓮空軍基地、知卡宣公園。5.分站活動-童軍技能、感覺訓練、健康及婦幼安全教育宣導、生活體驗。6.認識花蓮市。7.有獎徵答。8.洄瀾之夜-才藝表演。

十二、報名時間:1027117日止

十三、報名地點:花蓮縣女童軍會。(花蓮市中美十街47號)。傳真:8233706

                sy3535.chen@msa.hinet.net               

十四、經  費:

()教育部、花蓮縣政府補助。        

                () 不足經費由辦理單位負責籌措。

                ()大會期間費用均由辦理單位負擔。

十五、獎勵、公假:

(一)凡參加本次活動服務之帶隊老師及工作人員均以公假辦理。

(二)工作人員視辦理績效簽請獎勵。

十六、附則

(一)壽豐以南之參加人員由大會安排住宿花蓮英雄館。

(二)個人攜帶物品:1.環保筷、水壺。2.換洗衣物、盥洗用品〈住宿

者〉。3.習慣用藥品

(三)團體攜帶物品:1.團旗或校旗。2.小隊包。

(四)服  裝:女童軍請穿著女童軍制服、非童軍請穿著學校運動服。

十七、本計畫經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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