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第19期童子軍木章基本訓練實施辦法
壹、依 據:本會「九十七年工作計畫」辦理。
貳、目 的:
一、配合本市中小學教育革新,提昇童軍教育功能。
二、培養學校課外活動與童子軍活動之義務服務員輔導知能。
三、 使受訓者了解童子軍訓練方式,作為參加木章訓練之準備。
參、主辦單位:臺南市童軍會。
肆、訓練地點:本會漁光露營中心(台南市漁光路133號)。
伍、訓練日期:97年7月26-29日。
陸、參加對象及人數:
一、            本市各國中小教師或職員
二、            各複式童軍團服務員
三、            社會上熱心童軍運動之成人,品德高尚,樂意為推展童軍運動奉獻心力者。
 柒、名額四十人即日起額滿為止。
捌、經  費:參加費2500元整(含伙食、平安保險、材料費、證書費等)參加人員費用請由原服務單位補助,或給予出差。
玖、注意事項:
一、報名:請至臺南市童軍會繳交報名表及參加費完成報名手續或利用e-mail帳戶view99ff@hotmail.com傳送報名表另劃撥郵局帳戶31446925戶名:台南市童軍會。報名截止日 97年7月5
二、如因故不克參加者,須於活動前七天提出書面申請方可退費,但須扣除報名及退費作業費(活動費用10﹪),活動前六天至活動開始,恕不退費。
三、活動採露營方式,參加者須著童軍新式制服,並攜帶小背包、換洗衣物、盥洗用具、手電筒、水壺、雨衣、原子筆、小刀及健保卡。
 拾、報到:97年8月26上午8時30分自行前往營地報到。
拾壹、本辦法經理事長核准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修正公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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